婚姻律師

婚姻律師

婚姻律師是指以辦理與婚姻關係相關的法律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律師。

工作方式


◆婚姻庭律承辦案件程擔負社責,促達離婚,堅離婚志。委託,深刻領圖,掌握“合”“離”精質律涵,運靈,爭糾紛雙握言、歸。確必,維護益,矛盾控制範圍,“合散”,庭穩維護整社穩。
◆保持妻密系維繫題,研究、、、、、妻系及專著,胎荷蒙刺激差異腦育,展七差異。妻系,雙未識各反映差異,且套輩、甚祖輩妻系模式,社念衝擊,必產各似“調”矛盾,亦妻敬冰”。,旦掌握差異,習妻系技巧,妻系必密、溫暖幸福。律婚姻調整合,婚姻系調整積極效臻完。踐:訪“”環境改善婚姻系努,消除訪益系顧慮,單純調整效顯。

相關工作


、婚、婚財產
2、提供法律諮詢,進行解除婚姻關係利弊的分析
3、起草離婚協議、子女撫養協議、財產分割協議
4、相關訴訟證據的調查、收集
5、離婚調解
6、參加法庭辯論
7、代為申請執行
8、代理國內、涉外離婚訴訟案件

作用


婚姻律師在婚姻家庭及繼承案件中,能代為起草協議、起訴書、代書遺囑、遺囑見證、遺囑執行及遺產監管;代理遺囑繼承、代理離婚訴訟、家庭財產訴訟;代理追索撫養費、贍養費訴訟;代理重婚、虐待、遺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解除關係途徑


一、通過確認婚姻無效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四種)
我國婚姻規定了四種無效的婚姻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如果具備上述條件,解除婚姻關係不會困難,一般通過一次訴訟便能解除婚姻關係。
二、通過撤銷方式解除婚姻關係(一種)
我國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提請當事人注意,如果是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的主張。超過一年的時間,只能通過訴訟離婚予以解決。
注意事項:
被確認無效婚姻、撤銷婚姻在財產權上有如下後果:
1.夫妻之間不發生繼承關係;
2.同居期間的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同居期間的財產認定較為複雜,同時會照顧無過錯方。
如果您既不能協議離婚,也不具有無效、可撤銷的情形應當通過下面的方式來解決您的婚姻問題。
三、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五種)
感情破裂是我國婚姻法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四、調解無效,可判決離婚的情形(十種)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