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2005年成立於上海的企業

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於2005年8月12日在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陳睿,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數碼科技、計算機軟硬體科技領域內的技術諮詢等。

發展歷程


,寬娛碼科技限司。
,站聯司寬娛碼科技限司申請“夜宵吧”、“嗦”商標。申請均,際類涉及食品、廣銷售、餐飲宿、啤酒飲料。商標狀態均顯示“商標申請”。
,站聯司寬娛碼科技限司申請“舞”商標,際類涉及育娛、健器材、服裝鞋帽。商標狀態均顯示“商標申請”。
2021年8月,B站發布公告稱,上海嗶哩嗶哩就中國電信的新發行A股投資共約5億元;聯屬公司上海寬娛數碼科技與中國電信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以尋求在用戶增長、品牌推廣、網際網路數據中心和雲服務等不同領域的合作機會。

社會事件


企業事件

2020年6月2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官方公眾號發布公告稱,因用戶在bilibili網站上傳《我不是葯神》電影的純音頻,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寬娛)被優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優酷)以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為由提起訴訟,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一審認定,上海寬娛應當知曉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優酷公司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行為,構成幫助侵權。
2021年1月13日,B站關聯公司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與脈脈關聯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公布,裁判結果為,淘友公司需在脈脈網和脈脈App職言版塊置頂位置連續十五日發布聲明,就涉案商業詆毀行為為原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消除影響,同時淘友公司需賠償寬娛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及合理費用10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2021年3月,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公開與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相關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案件的開庭公告,案號為(2021)京0491民初11434號等,由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經辦。原告為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為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該案件開庭日期為2021年3月23日。天眼查司法信息顯示,愛奇藝此前曾因《中國有嘻哈》節目起訴B站,獲賠共計53500。
2021年3月30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消息稱,2月,文化和旅遊部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網路文化市場集中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低俗庸俗媚俗、炫富拜金、危害社會公德等禁止內容問題。上海市楊浦區多次約談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B站”),督促下線內容違規的網路動漫產品及相關視頻,妥善處理爭議問題。
2021年5月,B站關聯公司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呵呵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新增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分別為20210155、20210156。兩公司被處罰事由均為違反了《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九)項的規定(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等,罰款金額均為1.5萬元,處罰單位均為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1年8月6日,據天眼查APP顯示,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羈絆網路有限公司等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案號(2021)粵0604執1796號之一,審理法院為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
該裁定書顯示,B站關聯公司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D站關聯公司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案,現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繼續執行,法院已依法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本案裁判結果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D站等侵權播放日本動漫《碧藍之海》案

2018年7月,12集日本動漫影視作品《碧藍之海》在B站(www.bilibili.com)首播,其中第2-12集需大會員才能觀看。但播出不久后,D站(www.dilidili.wang)等網站就提供了此部動漫的在線播放和下載服務。
原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寬娛公司)將D站運營商嘀哩科技有限公司等三被告告上法庭,認為三被告共同侵害了其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2,000,000元,並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審理中,雙方對《碧藍之海》的著作權歸屬及後續許可效力產生爭議。
判決:
上海楊浦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作品繫於日本創作並引入我國的動漫影視作品,基於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作品的署名方式、轉讓、授權鏈條的確定等事項因各國地域文化、法律規定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差異。
雖然原告未提交涉案作品的製作協議等有關權屬約定的直接證據,但其提交的片頭片尾署名、《原產國證明》等證據已經形成證據鏈條,在三被告未提供反證的情況下,足以證明涉案作品的原始權屬歸於《碧藍之海》製作委員會成員,具有高度的蓋然性。
Avex公司參與了涉案作品的創作,系涉案作品著作權的共有人之一。本案雖然其他共有人未能出具授權證明,但根據《法律意見書》內容,並結合涉訴后Avex公司向《碧藍之海》製作委員會發送郵件告知本案訴訟維權情況而未收到異議回復的事實,可認定Avex公司有權單獨對外授權,故原告基於Avex公司的授權,有權提起本案的訴訟。
三被告共同經營的被控侵權網站為涉案作品《碧藍之海》提供在線播放、下載服務,所播放、下載的內容與原告享有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作品相同,三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應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故判決三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000元及合理費用80,000元,並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一審判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榮登2020年《世界媒體500強》排行榜,排名第207位。

公司業務


許可項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出版物批發;出版物零售;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網路文化經營;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營業性演出;餐飲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數碼科技、計算機軟硬體科技領域內的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廣告發布(非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出版單位),票務代理,計算機軟硬體、日用百貨、辦公用品、工藝美術品(象牙及其製品除外)、服裝服飾、鞋帽、針紡織品、玩具、文化體育用品、家居用品、電子產品、通訊設備、寵物用品、化妝品、衛生潔具、家用電器、文化用品、皮革製品、包裝材料、珠寶首飾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