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派員

行使航班運行的控制權的人員

簽派員(DISPATCHER)是一個航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員。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搜集飛行信息、制定並申請飛行計劃,與機長共同放行每個航班。屬於非常重要的工種,可以根據情況推遲、調配甚至取消航班。每一個航班都需要簽派員簽字放行,還要提供並向飛行機組講解相應的簽派放行單(RLS)、飛行計劃(FP)、天氣實況(METAR))和預報(TAF)、航行通報(NOTAM)、最低設備清單(MEL)及其他影響飛行的要素並對其正確性負責、對放行的航班負責。在航班空中發生緊急情況時,予以相應的地面支持,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實施飛行保障組織指揮和運行管理工作,保證公司各類飛行任務按計劃完成。

主要職責


實施飛行保障組織指揮和運行管理工作,保證公司各類飛行任務按計劃完成。

主要工作內容


a) 根據運行條件,製作飛行計劃;
b) 監督、檢查和指導助理簽派員的各項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助理簽派員的工作失誤;
c) 通過助理簽派員檢查了解機組和各保障部門的飛行前準備工作,協調處理現場作業所發生不正常情況,並適時進行報告;
d) 根據起飛、著陸、備降機場以及航路天氣和保障設施、設備的情況,與機長共同正確作出放行決定,簽發籤派放行單或電報;
e) 實施飛行監控,必要時,採取重新簽派並通報機長,在機長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執行原定飛行計劃時,協助機長正確處置;
f) 遇有危及飛行安全的特殊情況時,應嚴格監控事態後續發展情況,並報告公司值班經理;
g) 綜合每日飛行情況,填寫工作日誌,協調處理機長反映的問題,遇發生特殊情況時,編寫簽派員報告;
h)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I) 監控航班當天運行情況,及時根據運行實時狀況調整當天航班運行計劃,調配運力保障正常運營生產。

工作許可權


a) 行使簽派放行權和運行控制權;
b) 簽派檢查員有權對助理簽派員崗位資格作出評估;
c)責任簽派員對航班運行中出現的任何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d)簽派員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可提交簽派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