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營養師

具有營養學和膳食營養學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從業人員

註冊營養師水平評價分為註冊營養師和註冊營養技師兩個級別。

註冊營養師是指具有營養學和膳食營養學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從業人員,通過中國營養學會組織的註冊營養師水平評價考試並完成備案註冊。註冊營養師能運用營養科學知識,獨立從事健康或疾病狀態下的個人或團體膳食管理、營養支持和治療、營養諮詢和指導工作。

註冊營養技師是指具有營養學和膳食營養學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從業人員,通過中國營養學會組織的考試並完成備案註冊。註冊營養技師能輔助註冊營養師從事健康或疾病狀態下的個人或團體膳食管理和營養指導工作

職業背景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國民營養計劃,加強我國營養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營養師職業知識和技能,規範營養師從業行為,以便更好的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營養健康。中國營養學會在借鑒國外營養師行業管理的基礎上,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國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擴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中國營養學會章程》等有關文件,設立註冊營養師水平評價制度,面向會員和全社會提供營養及營養相關專業從業人員能力水平評價服務。其目標圍繞推進科技人才評價專業化、社會化的總體要求,利用學會專業屬性和技術優勢,更好地服務於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國家健康服務和保障體系。

評價


註冊營養師水平評價分為註冊營養師和註冊營養技師兩個級別。營養師基本從業資格和職業水平評價包括課程、實踐和考試,註冊前的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每年舉行1-2次考試。
凡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營養師職業水平評價和考試:
(一)註冊營養師
1、營養及相關專業本科學歷;
2、修完營養師的設置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從事營養及相關工作滿1年或在實踐基地實習滿1年;
4、具有獨立工作能力。
(二) 註冊營養技師
1、營養相關專業大專學歷或其他專業本科學歷;
2、修完營養技師設置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從事營養及相關工作2年。

課程


序號課程模塊註冊營養師註冊營養技師
課程設置學分課程設置學分
1醫學基礎解剖學、生物化學、生理學、微生物學、免疫學10生物化學、生理學1
2基礎營養學營養學導論、營養學基礎4營養學導論、營養學基礎3
3食物營養與衛生食物營養學、食品分析、食品加工、食品衛生學6食物營養學、食品衛生學5
4膳食製備和餐飲管理烹飪學、膳食管理與設計、食譜編製、餐飲經營管理與實踐6烹飪學、膳食管理與設計、食譜編製、餐飲經營管理與實踐10
5公共營養學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膳食指南、營養調查和評價、食物與健康及膳食模式(包括素食)、社區營養和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學5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膳食指南、營養調查和評價、食物與健康及膳食模式(包括素食)、社區營養和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學3
6人群營養學不同年齡(不同生理狀況)人群營養、不同職業與環境人群營養學、運動營養學4不同年齡(不同生理狀況)人群營養、不同職業與環境人群營養學、運動營養學3
7臨床營養學臨床營養導論、腸內腸外營養、疾病的營養治療7臨床營養導論1
8營養教育學心理學、營養諮詢和教育、營養諮詢和教育實踐4營養諮詢和教育、營養諮詢和教育實踐1
9環境與健康環境與健康導論、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3-
10綜合實習1-
總學分5027
總學時(按每學分16學時計)800432

考試


註冊營養師水平評價考試是評價申請者是否具備營養師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考試內容基於註冊營養師和註冊營養技師的課程學習和工作要求,實踐技能部分原則上不少於60%-70%。考試具體內容如下:
註冊營養師
註冊營養師

註冊


中國營養學會是營養師備案註冊的管理機構。取得《註冊營養師證書》或《註冊營養技師證書》並成功備案註冊的人員,應接受中國營養學會的管理,如在工作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中國營養學會將取消註冊登記,並註銷其證書。
首次獲得證書的,註冊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向中國營養學會申請辦理再次註冊手續。再次註冊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接受繼續教育滿足學分要求;
(二)從業期間,恪守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三)所在單位無異議。

繼續教育


完成註冊是滿足營養師從業的知識和技能的基本要求,註冊營養師或註冊營養技師必須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更新專業知識,提高職業技能。
註冊營養師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需獲得繼續教育學分50分,註冊營養技師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需獲得繼續教育學分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