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牽頭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制訂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和科技支撐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是綜合管理全區科技工作的自治區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牽頭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
(二)負責擬訂全區重點基礎研究計劃、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支撐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負責編製和實施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科研基地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區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推動高薪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六)組織擬訂全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自治區科學技術獎評審、表彰的組織工作,參與擬定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科普規劃、政策和科普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自治區級科技成果的管理、評價、鑒定等工作;負責科技保密、評估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歸口管理的各類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處理、協調侵犯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科技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重大科技合作項目及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
(十二)承辦科技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政工人事處)
(二)政策法規與成果管理處
(三)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西藏自治區火炬計劃辦公室、技術交流合作處)
(四)農牧科技處(西藏自治區星火計劃辦公室)
(五)計劃財務審計處
(六)西藏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七)紀檢組(監察室)
(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二)西藏自治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三)西藏自治區科技信息研究所
(四)西藏自治區高原生物研究所
(五)西藏自治區能源研究示範中心
(六)西藏科技報社
(七)西藏自然科學博物館
王平:黨組書記、副廳長
赤來旺傑:黨組副書記、廳長
丁明勤:黨組成員、副廳長
白珍:黨組成員、副廳長
楊開勇:黨組成員、副廳長
鍾國強: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俊傑:黨組成員、副廳長
張麗紅:黨組成員、副廳長
旦珍:副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