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
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
《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由國家體委制訂公布施行,以前叫作《運動員等級制度》。目的為鼓勵運動員刻苦鍛煉,努力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目錄
國際中國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其中規定,運動員分5個技術級別:運動健將、1 級、2級、3級、少年級。少年級運動員必須在17歲以下。制定
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
《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自1956年公布施行后,先後於和作了兩次修改。在開始施行的 7年中 (1956~1962)就湧現出運動健將2400人,1級運動員24000人,2級運動員20萬人,3級運動員近600萬人,少年運動員近235萬人。以後,一度中斷了施行。恢複試行,並公布新修訂的試行草案,各級技術標準有明顯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