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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場
十三場
宋朝茶葉買賣市場,又稱淮南十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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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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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簡介
宋太祖
乾德三年(965)榷淮南茶,在蘄(湖北蘄春)、黃(湖北黃崗)、舒(安徽安慶)、廬(安徽合肥)、壽(安徽壽縣)、光(
河南潢川
)六州相繼開設十三個買賣茶場,稱十三場。
職責
茶場設官置吏,主管榷茶事宜。其具體職責是:
用茶折算,向園戶徵稅;
規定園戶歲額,按官定茶價預知本錢,收買茶葉;
收買園戶稅課以外余茶,禁止私賣;
將徵收和購買的茶葉就場出賣,或憑榷貨物交引向茶商支付茶葉。
嘉佑四年(1059)馳茶禁,准許茶商與園戶直接交易,十三場相繼廢。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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