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春

長春公交集團黨委書記

劉長春,男,漢族,1964年3月出生,吉林省九台市人。大學本科學歷,碩士研究生畢業。198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

2013年曾因德惠大火被撤職,2014年後,復出擔任長春公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

任職履歷


吉林省德惠市委副書記劉長春
吉林省德惠市委副書記劉長春
歷任九台物資局業務計劃員、團委書記;九台金屬回收公司副經理;九台物資局黨辦主任;九台市金屬回收公司經理兼黨支部書記;九台市物資再生利用公司經理、支部書記;九台市物資實業總公司總經理兼物資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九台市工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德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德惠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德惠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
2010年4月--2010年11月任德惠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代市長。
2010年11月24日,中共吉林省德惠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選舉劉長春為德惠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1年11月--2013年7月任吉林省德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年6月--長春公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6年3月任長春熱力集團董事。
2016年9月起擔任董事會主席。
2018年5月30日起任吉林省春城熱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3年曾因德惠大火被撤職,2014年後,復出擔任長春公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
2018年5月30日起吉林省春城熱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主要信息


撤職、撤銷黨內職務
2013年7月6日,國務院對吉林省長春市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6·3”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複。同意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處理結果,認定這起事故是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吉林省德惠市委副書記、市長劉長春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復職爭議
2014年6月4日,長春市國資委官網文件顯示任命為長春公交集團黨委書記,接替原黨委書記崔樹森。長春公交集團官網“集團新聞”一欄內,劉長春第一次以一把手身份出現,是在6月17日。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受撤職處分的公務員處分期限為24個月。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德惠大火是一起責任事故,劉長春當時作為市長,主持全面工作,撤銷黨內職務是黨內比較嚴重的處分,不足一年復出是不合適的,有悖於任職條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按現行條例來看,撤職未滿一年復出是違規的。至少,領導幹部復出是需要向公眾公示理由的,不然哪裡會有警示作用。
相關文件
2014年8月14日上午,長春市國資委官網查閱相關信息,“關於劉長春等任免職的通知”一文已被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