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星彩
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統一發行
徠全國聯網電腦體育彩票7星彩(簡稱“7星彩”)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統一發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轄區域內承銷。7星彩採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發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設置的投注站點銷售,定期開獎。7星彩實行自願購買,凡購票者均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或兌付獎金。
第一條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彩票發行銷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中國體育彩票7星彩(以下簡稱7星彩)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發行和組織銷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彩票銷售機構(以下稱各省體彩機構)在所轄區域內銷售。
第三條7星彩採用計算機網路系統發行,在各省體彩機構設置的銷售實體店銷售,定期開獎。
第四條7星彩實行自願購買,凡購票者均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規則。
第五條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兌付獎金。
第六條7星彩投注是指從000000-999999中選取1個6位數字作為前六位、從0-14中選取1個數字作為最後一位,共同組成一注號碼進行的投注。每注金額人民幣2元。
第七條購買者可以進行複式投注。複式投注包括三種形式:
(一)前六位複式:前六位中1位或多位上選取2個及以上數字,最後一位選取1個數字;
(二)最後一位複式:前六位選取1個6位數字,最後一位選取2個及以上數字;
(三)全複式:前六位1位或多位上選取2個及以上數字,最後一位選取2個及以上數字。
第八條購買者可對其選定的投注號碼進行多倍投注,每張彩票中的單注號碼多倍投注的倍數範圍為2-99倍。單張彩票的投注金額最高不得超過20000元。
第九條7星彩按期銷售,每周銷售三期,期號以開獎日界定,按日曆年度編排。
第十條購買者可在各省體彩機構設置的銷售實體店投注。投注號碼經投注機列印出對獎憑證,交購買者保存,此對獎憑證即為7星彩彩票。
第十一條購買者可選擇機選號碼投注、自選號碼投注。機選號碼投注是指由投注機隨機產生投注號碼進行投注,自選號碼投注是指將購買者選定的號碼輸入投注機進行投注。
第十二條7星彩按當期銷售總額的50%、13%、37%分別計提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彩票獎金分為當期獎金和調節基金,其中,49%為當期獎金,1%為調節基金。
第十三條7星彩共設六個獎級,一、二等獎為浮動獎,三、四、五、六等獎為固定獎。各獎級和獎金規定如下:
一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90%與獎池中累積的獎金之和,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500萬元。
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10%,單注獎金按注均分,單注最高限額500萬元。
三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3000元。
四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00元。
五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30元。
六等獎:單注獎金固定為5元。
第十四條7星彩設置調節基金。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1%的提取部分、浮動獎獎金按元取整后的餘額、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調節基金專項用於支付各種不可預見情況下的獎金支出風險、調節浮動獎獎金以及設立特別獎。若當期獎金額不足以支付固定獎總額時,不足部分從調節基金中支付。若調節基金不足時,用彩票兌獎周轉金墊支。
第十五條7星彩設置獎池,獎池由未中出的浮動獎獎金和超出浮動獎單注獎金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組成。獎池與當期獎金中用於一等獎的部分及調節基金轉入部分合併支付一等獎獎金。
第十六條當期開獎前,獎池資金累積超過3億元(含)時,當期一等獎與二等獎獎金分配比例倒置,即一等獎分配獎金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10%,二等獎分配獎金為當期獎金額減去固定獎總額后的90%。
第十七條一、二等獎按照該獎級實際中獎注數平均分配該獎級獎金。當上一獎級單注獎金低於下一獎級單注獎金的2倍且低於500萬元時,上一獎級單注獎金補足至下一獎級單注獎金的2倍且不高於500萬元。所需資金從調節基金中支付,若調節基金不足時,用彩票兌獎周轉金墊支。
第十八條7星彩設置單期最大返獎總額,若當期應付獎金超出最大返獎總額,則各獎級單注獎金(含浮動獎單注最低獎金)相應調整。
第十九條在出現彩票兌獎周轉金墊支情況下,當調節基金有資金滾入時優先償還墊支的彩票兌獎周轉金。
第二十條7星彩每周二、五、日開獎。每期開獎時,在公證人員封存銷售數據資料之後,並在其監督下從6組0-9中按順序搖出6位數字作為前六位、從0-14中搖出1個數字作為最後一位,共同組成7星彩開獎號碼。
第二十一條每期開獎后,體育彩票發行機構應向社會公布當期銷售總額、開獎號碼、各獎級中獎情況以及獎池資金餘額等信息,並將開獎結果通知7星彩銷售實體店。
第二十二條7星彩根據投注號碼與開獎號碼相符情況確定相應中獎資格。具體規定如下:
一等獎:投注號碼的全部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均相同,即中獎;
二等獎:投注號碼的前6位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即中獎;
三等獎:投注號碼前6位中的任意5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且最後一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即中獎;
四等獎:投注號碼中任意5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即中獎;
五等獎:投注號碼中任意4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即中獎;
六等獎:投注號碼中任意3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或者投注號碼前6位中的任意1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且最後一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或者僅最後一個數字與開獎號碼對應位置數字相同,即中獎。
第二十三條當期每注投注號碼只有一次中獎機會,各獎級獎金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設立的特別獎除外。
第徠二十四條7星彩兌獎當期有效。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五條中獎彩票為兌獎唯一憑證,中獎彩票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二十六條兌獎機構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彩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
第二十七條本規則自批准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