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軌制”價格

“雙軌制”價格

“雙軌制”價格,計劃內價格和計劃外價格合法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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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所謂“雙軌制”價格,即計劃內價格和計劃外價格合法並存。1984年5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中,將生產分成計劃內和計劃外兩部分。企業所需的物資供應也分為兩個來源。即中央統一分配的部分和自由採購的部分,與此相適應,計劃內的產品實行國家核定的價格,計劃外的產品則由市場供求決定價格。此既“雙軌制”價格。我國的“雙軌制”價格體系形成於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