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能行為
本能行為
達爾文給本能行為所下的定義是可遺傳的複雜反射,是神經系統對外界刺激所作出的先天的正確反應,這種反應已構成整個動物遺傳結構的一部分。本能行為同動物的其他特徵一樣是通過自然選擇而進化來的,是在長期進化過程中形成的。而本能行為是在"本能理論"裡面,指一種先天的複雜的行為方式,它是由一組可被清晰劃分的基本行為組成的:本能運動;本能運動的同義詞是遺傳協調。1937年康拉德·洛侖茲首次提出一種理論,其中認為這種本能行為是有所謂的鑰匙刺激引起的,而且只要內在的動機一直存在,行為就會持續下去。
本能行為(準確一點:本能運動)依照洛侖茲的理論,是由獨立的單位組成的,就是天生對具有刺激作用之情況(比較鑰匙刺激)的識別能力,一種激活機制(先天誘發機制(Angeborenen Auslösemechanismus AAM)),運動組件和一個對應的內在動機(洛侖茲所說的行動特異性激動)。
一種行為必須符合四條準則,才能算作先天的本能行為:
它必須是:
是定型行為,(因為不定向的欲求行為可以顯得非常多變)
出現在同物種的所有個體上,(和成熟狀態有關)
即使是被隔離培養的個體,也具有該種行為。(例子:銘印),還有
即使先前該行為被壓制,過後還是會發生。
一個完整的本能行為有三個階段:
由本能引起的行動的基礎是不定向的欲求行為,在本能理論裡面這種行為被解作對某種特定的鑰匙刺激的追求。該種行為具有前提,就是個體具有選擇性的,對特定刺激敏感的環境知覺和被激活的動機。
在感應到所追求的鑰匙刺激后,同時又具有相應的動機,就會發生定向的欲求行為(定向運動),一種對某種物體的趨向行為。
這種運動觸發新的鑰匙刺激,直至最後引起了終極行動。如若行為的結果是成功的話(比如捕捉到獵物)終極行動就會壓制動機。這以同種的方式不斷進行下去。
當內外環境條件變化的時候,通過對動機的"檢查"可以使得先前行為中止而開始另一種行為,例子:當鳥受到貓的威脅的時候,鳥會停止覓食。
本能運動理論上可以有多種強度:從完全變現到僅僅起示意作用的運動,這被稱為意向運動(Intentionsbewegungen)。本能理論的代表人物也會將非常複雜的行為當作本能運動。如:鳥類的刮和啄運動,和非常複雜的系列運動如築巢時的打結。
動性(kineses)是動物對某種刺激所做出的一種隨機的和無定向的運動反應,其反應強度隨誘變刺激強度變化而變化,結果是導致身體長軸沒有特定的指向。動性雖然是一種隨機的和無定向的運動反應,但動性的最終效果是讓動物趨向有利刺激源和避開不利刺激源。動性在昆蟲和無脊椎動物中最為常見。
趨性(taxis)是動物接近和離開一個刺激源的定向運動。定向是沿著動物身體長軸直接指向刺激源的方向。最常見的趨性有趨光性(phototaxis)、趨地性(geotaxis)、趨濕性(hydrotaxis)、趨觸性(thigmotaxis)和趨流性(amenotaxis指氣流 rheotaxis指水流)等。趨性機制是靠身體兩側感覺器官吧等同量的刺激強度傳到神經中樞,如果右側眼接受的光刺激強於左側眼接受的光刺激,動物身體就會向右偏轉,直到兩側眼接受的光強度保持平衡。
固定行為型(fixed action pattern)是按一定時空順序進行的肌肉收縮活動,表現為一定的動作並能到達某種生物學意義。由於固定行為型是一種刻板不變的動作行為,所以每一種物種都有自己所特定的固定行為型,它是一種先天的本能行為。
1930年代科學家向這一領域邁出了第一步。之後的研究集中在先天與後天行為及其可塑性上。
但現在本能理論已經不起什麼作用。因為到目前為止大腦研究仍沒能找到所謂的行動特異衝動。但這一切究竟是由於"本能行為的生理理論"的不足還是大腦研究的不足所導致的,目前尚未有定論。
請參見:反應鏈,本能,行為學,行為生物學
關於本能的書籍
《本能的衝動與成功》包括:記憶的特性、遺忘的本質、數字和迷信、意識與潛意識、無意識的現象、壓抑的狀態、悲痛與抑鬱、詼諧的作用、夢的神秘、自我和本我等2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