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板江鄉

平江縣板江鄉

板江鄉位於縣境北部,南鄰南江鎮,北與湖北省通城縣相連,距縣城55公里,是平江的北大門,省道S306貫穿境內,地表徑流有91.7%匯入鐵山水庫,是鐵山水庫的主要源頭之一,2009年已被納入岳陽鐵山水庫水源保護區。建國初為全福、南源、小水鄉,合作化時為板江鄉,后隸幕阜人民公社,1982年改社為鄉。鄉域集鎮面積72平方公里,人口1.5萬人,耕地5991畝,其中水田5072畝,旱地919畝,山林面積8.6萬畝,轄17個行政村。

基本信息


鄉人民政府駐板江集鎮。集鎮附近3條小河上有5座大石板橋,故名板江。板江集鎮形成較早,清代、民國時即建有店鋪,改革開放、經濟搞活,小鎮吹進了強勁的時代東風,商賈匯聚,貨物豐富,品質優良,琳琅滿目。集鎮建成區面積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00人。
近年來,板江鄉黨委、政府提出“多栽樹、優生育、強教育、活旅遊、促發展”的發展思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油茶、楠竹產業,以建設生態人文休閑旅遊新鄉為目標,板江鄉社會經濟發展建設蒸蒸日上。
板江鄉政府現設辦公室、工會、計生辦、綜治辦、經管辦、民政辦、財政所、農技站、農機站。
鄉黨政機構具有黨委和政府兩種職能,黨委領導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針政策的領導,幹部的選拔,考核和監督,經濟和行政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鄉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的行政職能。

其他信息


工作職責

(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
(2)保證監督職能。
(3)教育和管理職能。
(4)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的職能。
(5)負責抓好本鄉 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府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並組織實施鄉、村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劃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徵收,完成國家財政計劃,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財產,保護公民私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有的自主權;
(5)、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7)、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