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根柱
犯罪分子
於根柱,男,北京市人。
1980年因偷竊被教養2年,次年保外就醫期間,因搶劫罪被判刑9年,註銷戶口,送青海唐格木勞改支隊執行改造。
持槍殺人犯於根柱背負四條人命案潛逃后,北京市公安機關曾多次組織抓捕,均未能將其抓獲。1995年3月10日,於犯竄至北京市丰台鎮西倉庫某部隊大院趙某某家,北京市公安幹警,及時趕到,面對於犯槍口,英勇頑強,臨危不懼,用鮮血和氣勢震攝了於犯,最終將這個殺人魔王抓獲歸案。
犯罪分子於根柱,北京市人,34歲,1992年7月31日晚11時,於犯夥同張寶琪(與於在同一勞改場結識的勞改人員)以租車為名,將北京北新出租汽車公司王某某計程車騙至崇文區河泊廠南巷南口行搶,遭到司機的反抗,於犯持刀兇殘將王扎死,倉惶逃跑。案發後,崇文刑警隊偵察后認定為於根柱所為,隨後向全市發出通報緝拿。1992年12月10日,於犯又夥同持槍殺人犯王鐵民在朝陽區大屯鄉進行入室搶劫,將居民李某、梁某某夫婦用鐵鎚打死、割斷食管,剁下手指,割掉臉上肉。案發後,王鐵民被捕獲,判死刑處決,於犯在逃。
同年12月31日晚6時,於犯又將崇文區打磨廠衚衕居民周某某槍殺,打開保險櫃,搶走現金萬餘元,及金銀首飾等飾品。同年11月17日,於犯又和張寶琪一起將居民蔣某某、孫某某兩人分別勒死在馬甸北土城后小樹林里和朝陽六里屯石佛堂路西側草坡上。北京市公安局從1992年起將於根柱列為重點追捕在逃人員,加緊了對於犯追蹤調查。1994年5月通過電話查詢及對於犯姘婦王某某行蹤調查,發現了於犯窩點。正當進行蹲守時,於根柱同七子(張寶琪)、家宗3人在西城橇盜麵包車,被車主發現,家宗被抓獲。根據家宗口供,西城分局刑警大隊將白塔寺的窩點端掉,繳獲一支建衛24小口徑步槍。同時於根柱再一次失去的蹤跡。
此後,在秦皇島發現於犯電話信號,又因秦皇島電話局電腦出問題沒能及時獲得信息,再一次失去了抓捕於犯的機會。但是毒蛇總會出洞的,1994年10月14日於犯又同張寶琪、七民3人對房山區某加油站進行搶劫,打死一人,打傷一人後逃走。次日在河北涿州某飯館因嫖娼交假美元被圍,於根柱掏槍打傷一人後逃走,另外兩人被抓獲。隨即涿州公安機關與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聯繫,派人到現場認定了為於犯所為,對其在房山窩點進行蹲守,終沒有見到於犯蹤影。又一次失去了於根柱的蹤跡。
1995年3月10日晚6時許,丰台區大彎火鍋城歌廳有6男2女與歌廳服務員發生口角,被扎傷一人送到丰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送傷員的4人隨機溜走,醫院通知丰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后,刑警大隊政委電話通知丰台鎮派出所副所長立即帶民警去醫院訪問。隨後副所長又到大彎火鍋城調查。在凌晨2時,接到丰台刑警大隊政委電話指示,協查丰台鎮一個叫"大利子"的人。隨後,刑警大隊的一民警、六里橋派出所一民警及分局防暴隊的3名同志趕到。刑警介紹"大利子"叫趙某某,住丰台鎮西倉庫大院。副所長爽快地說:"那個院的情況我熟,不用叫管界民警了。我帶你們去"。說完帶領本所民警二人人一同去了西倉庫。
趙某某住在五層,這裡離"兩會"京豐賓館僅一牆之隔。因為是傳喚證人,副所長考慮帶槍去軍隊宿舍不合適,就讓帶著微沖和手槍的3名防暴隊員守在樓門口,與本所三名民警上樓,敲開門后,正是趙春利開的門。他說:"我知道為什麼找我,是不是歌廳打架的事?",副所長推門進去說:"你穿好衣服跟我們去派出所。"這時副所長見北面小屋的單人床上睡著一男一女,於是問道"他們是誰?"。趙春利回答:"不認識,是朋友介紹來的。"這時那一對男女也醒了,副所長過去盤問。二人稱:"是城裡的,晚上跟朋友喝點酒,聽會兒歌,晚了回不去了,就睡在這兒了"。副所長見那個男人的胸上、胳膊上都刺滿了青龍,覺得這個人很可疑,於是說:"都起來,穿上衣服",然後對趙軍和蘇成才低聲說:"他倆與案子可能有關,起床后一起帶回去審查",說完與六里橋派出所的民警押著趙先下樓去了。房中的一對男女穿衣服時,看押那一對男女的民警的BP機突然蜂鳴起來,民警低頭看BP機時,情況發生了突變。床上的男人從褥子底下抽出一支手槍,將女的狠命推向民警,然後衝出門去。民警一把抓住這個女人,同時高喊:"抓住他,他有槍!"同時追出門去。副所長及另一民警聽到喊聲把趙交給門口的防暴隊員,然後返回接應,往上沖。在二樓將持槍的歹徒堵住。歹徒抬手就是一槍,二人迎著槍口撲了上去,分彆扭住歹徒的左、右臂,在奪槍時,歹徒又連開兩槍,先打中了民警的左肩,又向副所長的頭部打了一槍。副所長中彈后仍死死地抓住歹徒的右肩不放。搏鬥中民警用那隻未負傷的右臂抱住歹徒滾下樓梯。在樓梯拐彎處將歹徒壓在身下。樓下的防暴隊員衝上來了,另二位民警從樓上衝下來了,繳了歹徒的槍,裡邊還有3發子彈。將歹徒擒獲后,經檢驗,此槍就是"10.14"案件作案用的那支槍。經證實,該持槍案犯為殺人狂於根柱。
於根柱
1995年3月11日晚9時,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三科310預審室正在進行審訊。
預審員:“你因為什麼被抓?”
案犯:“我把警察打了。”
預審員:“你把詳細情況談談。”
上了手銬腳鐐的案犯癱在椅上不語。猛然間,他一低頭。
預審員警覺起來,嚴厲問道:“你幹什麼呢?”
只見其滿嘴是血,舌部咬傷,已無法說話,訊問中斷。
10幾個小時前,丰台鎮派出所副所長崔大慶帶領幾名幹警,傳喚頭一天晚上在大享OK歌舞廳毆鬥致死案的涉嫌人員趙春立。正值“兩會”期間,為防意外,崔大慶安排3名攜槍的防暴隊員在樓下守候,他帶領本所幹警蘇成才、六里橋派出所幹警甘雷、分局刑警隊偵查員趙軍上樓敲門。傳喚趙時發現,緊挨廚房小屋內的單人床上睡著一男一女。趙結結巴巴說:“他們和打架沒關係,是市裡的朋友,臨時來住的。”
出於職業敏感,崔大慶決定把身份不明的男女一同帶回所里審查。趙、蘇留下帶那一男一女,他與甘把趙帶下樓。
趙、蘇在小屋門口緊盯著那對男女的一舉一動。滿身紋龍的男青年背對著他們慢吞吞地穿著衣服,突然,他從褥子下面拿出一支手槍,猛然將那女的推向堵在門口的警察。趙、蘇被撞個趔趄,他們順手抄起菜墩、鋁鍋掄過去,可男青年已持槍竄出了門外。蘇成才向陽台和樓下喊道:“大慶,大慶,他有槍!”便與趙軍緊緊抓住女青年向樓下追去。
聽到樓上“咚咚”的腳步聲追下來,又見下面兩個民警堵過來,持槍男青年在絕望之際,向警察射出了罪惡的子彈。面對瘋狂的歹徒,崔大慶衝上去。殊死搏鬥中,崔大慶直至犧牲還死死攥住歹徒的胳膊。甘雷忍著受傷左臂的劇烈疼痛,與案犯摔打到樓下,在趕來的戰友們的協助下,制服了案犯。
一小時后查證,這個不明身份的男青年系全市通緝近一年的在逃犯於根柱,女青年是其女友。
上級指示,此案必須從快審結。
預審處連夜突審,當即把周末已下班的同志呼來。
老預審員周進平對案犯於根柱並不陌生。1994年5月“嚴打”期間,在審理朱志剛、張學剛、王鐵民案件時,3犯均供於系盜竊、搶劫殺人等惡性案件中的主犯。於手上有數條人命,這次又喪心病狂地殺害了追捕他的公安幹警。預審人員個個義憤填膺,但他們深知感情代替不了法律,只有從快查清於犯的餘罪,使其受到法律嚴懲才能告慰英靈,緬懷戰友。
沒想審訊剛剛開始,於犯就咬舌自殘。身背數起人命案,還有懸案待查證,咬傷舌頭,無法供述,給案件的審理帶來困難,同時也是對正義審訊的一種示威。
審訊與反審訊
這是一場審訊與反審訊的戰鬥。
於犯緊閉著溢血的嘴巴,臉部已疼痛扭曲。老周及時請來醫生為於犯診治。
於犯舌中部咬裂,被縫合7針。
“你這是何苦呢?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面對於犯的抵觸抗拒,預審員反覆做工作:“事已至此,這樣能解決什麼問題?你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為了哥們兒義氣就去殺害你連名字都叫不出的無辜人。到了今天,還不能總結一下自己嗎?”
幾個小時過去了。於犯的眼珠轉動了幾下,終於,他那顆冥頑不化的腦袋點了一下。
第三天,於犯已能開口講話。他道:“我不是對你提審有怨有仇,我知道自己罪重,也沒什麼說的,只等著死啦。可回頭一想,你們說的也對,我才30多歲就走到今天的絕路上,還有什麼可扛的呢?我是要下地獄的。我把你們警察打了,我想你們肯定得打我一頓出出氣。可你們還管我,把我當人看……”
他開始用他還不靈活的舌頭交待了一樁樁一件件血案,供述了過去從未供過的兩起殺人案,一起重大搶劫案,一起重大盜竊案。
殺大款
1992年夏季的一天深夜,喝得酩酊大醉的於根柱一覺醒來,混沌的腦海里想起前段時間洗劫計程車司機的700多元錢已經花光,所剩無幾。
有今兒沒明兒的日子過得不舒心。他捅醒同夥張學剛:“咱們今天得去洗點錢花,買帳就算,不買帳就平。”
2人帶著匕首在凌晨1點多鐘出了門,租一輛皇冠車,漫無目的地在城裡轉。當車開到崇文門附近一條又黑又偏僻的死胡同里時,他們兇相畢露,命司機把一天來的收入交出。
司機王衛和是180米高的大個子,身強力壯,奮力反抗,邊奪刀,邊跳車大聲呼救。夜深人靜,喊聲嚇得於、張當即下手,猛刺王背部。王肺部被刺穿,倒在血泊中。於、張倉皇逃竄。
於根柱喜歡錢,需要錢,他夢想天上掉下一個大錢包,用不盡、花不完,但他也知道沒這等好事。
為了弄錢,他不擇手段地去偷、去搶,然後大肆揮霍享受。他是個出名的“酒膩子”、“大煙槍”,又喜愛聽歌跳舞,每日的花銷達數百上千元。多年的犯罪使他悟出:為了小錢,也要精心設計,同樣冒險,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不值;要干,就弄一大筆,才能得到平衡。
1992年冬天,他在酒席上對兩個同夥說:你們知道誰有錢,咱們去“做”(殺)了他。張學剛提供了自己的一個叫“國子”的“磁器”,咬牙切齒地說:“我早就想‘做’他。”
於興奮了,把煙一掐,一拍桌子:“走,就把他‘做’了!”
3人一同到“國子”家院外觀察動靜。
天色漸漸黑了,只見“國子”的愛人急匆匆出門遠去。他們互相遞個眼色:“上!”由張放哨望風,揣著自製手槍的於和帶著11連發小口徑步槍的朱志剛走近“國子”家。
“咚、咚、咚!”“國子”聞聲開門,他望著兩個不速之客,禮貌地問道:“你們找誰呀?”
“我們是朋友介紹來的。”於邊說邊和朱走進屋裡。還沒坐穩,就迫不及待地亮出傢伙:“沒別的,借點錢花。”
“國子”明白了,連聲應允:“行啊。”打開保險櫃外門,突然抬起頭沖朱大聲喊道:“你們要幹什麼?到底要幹什麼?”
於一個箭步跨上去,一手按住“國子”的脖子,另一手用槍口頂在他的太陽穴上,命令道:“轉過臉去!”當“國子”剛一扭臉,“呯”的一聲,就被撂倒在地。
朱搶上前,打開保險櫃,用塑料袋大把大把地裝著錢。
於怕“國子”不死,接過朱的槍又朝“國子”頭部打了一槍。爾後抄起錢袋和首飾盒,揚長而去。事後,還後悔沒再翻翻衣櫃書櫥,多搶些東西。
他們3人平分了“國子”的8.9萬元人民幣,每人戴上一枚20克重的金戒指。
惡性良知
先後8人暴死在他的刀槍之下,一樁樁命案、一筆筆血債記載著於的人生,他走過的是充滿了殘酷的血腥之路。
父親病故,母親患有精神病,於根柱從小失去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不滿於家庭的窮困,形成了他孤僻、蠻橫的性格。高中勉強畢業不久,他因盜竊被勞教兩年。1981年7月,又因攜帶火槍、鐵棍等兇器搶劫被判刑9年。1990年刑滿釋放回京后,他也曾想過安安分分做點生意,掙點錢過日子。用他自己的話說:向昨天要教訓,向今天要成果。他把家裡多年的積蓄全部投進他做的買賣中,卻沒給家裡掙一分錢。看到人家20出頭就賺了大錢,自己30多歲還這樣窮困潦倒,他陷入了一片迷惘。剛回來時的那點自信消失了,他變得整天渾渾噩噩,喝酒抽煙打發時光,成了吃閑飯的人。正在這時,曾與他同在青海服刑的王鐵民為躲避通緝找到了他。哥兒們找來了,當然要管;加上自己正不願在家裡吃閑飯,丟人現眼,他從家裡不辭而別,和王浪跡社會,尋機作案,等待發跡。
從此,在“哥兒們”當中,他擔當了“老大”的角色,今天為這個撐腰,明日為那個出氣。他心黑手毒,“打人不尿血就不叫打人”,到處打、砸、搶、偷,殺人越貨,作惡多端。
一次,和青海一幫服過刑的“難兄難弟”在歌廳里聽歌,一個“難弟”跳舞和鄰桌口角互毆打傷,跑來找到“難兄”於根柱幫報仇。於二話沒說,帶著七八個弟兄衝到舞廳。老闆娘見這陣勢,不停地陪著小心。於眼珠帶血地問道:“這兒你做得了主嗎?”老闆娘話沒出口,於上去就是一腳,把她踹出好幾米遠。接著,他掄起大刀向電視機狠命砍去。旁邊一個小夥子輕聲說了句:“幹嗎呀!”於回手就是一刀。
別看他逞凶發狂,其實用著殺人搶劫來的錢財,日子過得也不踏實。他愛唱歌,搶著麥克風就不撒手。背上血案后,他忍痛放棄聽歌唱歌的念頭,這兩年都不敢輕易去歌廳。走在大街上,他不敢隨便回頭,怕人家盯上他。他從不乘坐地鐵,怕盤查時給堵著;即使坐計程車,中途也要換乘幾次。為了壯膽,他槍不離身,子彈上膛;白天別在腰裡,晚上壓在枕下;夏天出去放在手包里拎著,冬天出門別在後腰上。一次他在河北涿州殺人越貨后心驚肉跳,怕在路上被捕,放棄了一切交通工具,硬是整整走了一夜從涿州步行逃回北京。
他自知罪孽深重,一旦發案,必死無疑,故而時刻警覺,甚至對同夥也懷疑三分。
那年秋天,與他一起溜撬盜竊20餘起的同夥李健找到他,說自己因別的案情被公安機關通緝,想來避避風頭。李見於不大情願,威脅道:“一根線上拴著兩隻螞蚱,我頂了‘雷’你也跑不了。”於笑道:“好啊,咱們都頂‘雷’”。過了幾天,他便找到與李有過口角的王鐵民:“咱們把李健‘做’(殺)了吧。”
二人一拍即合,酒後來到李家中,三下五除二就把李連帶他妻子殺掉。於順手抄起一隻雪梨,坐在李屍體上大嚼大咽起來,邊吃邊說:“鐵民,你把他們臉上的肉剜下來。”當他看到王在一旁篩糠似地抖動時,罵了一聲:“廢物,我來。”便抄起刀割下李健夫婦的臉和手指,仍進廁所沖走。
就是這樣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審訊中提到他的家人時,他竟然流出淚來,兇殘野蠻後面的脆弱暴露無遺。他沒給困難的家庭掙回榮華富貴,卻惹來一樁樁的禍。他惦念病中的母親,卻不敢回家看看。他坦白:“流亡的日子不好過!我穿著昂貴的西服,兜里可能只裝有20塊錢。整日提心弔膽、東躲西藏的日子我真過夠了。若有來生,打死我也再不這麼活啦。”
就在他流露出內心深處對家人的一絲愧疚時,他是否想到那些無辜受害者的妻兒老小!
經偵查核實,於先後盜竊數10起,僅起獲小部分贓物價值就有30餘萬元,搶劫殺害8人,重傷4人。
審訊結束時,預審員再次問:“你為什麼要向警察開槍?”
“我知道我犯的罪不能饒了我,我想跑。可是那些警察,上邊的往下沖,下邊的往上跑,堵住我的路。我先開了一槍,告訴他們這是真槍,可沒有一個躲的。過去只在電影電視上見過不怕死的,覺得那是假的,這回可撞著真的了。我就是為了求生。可他們每月掙三五百的,幹嗎這麼玩命,值嗎?”
預審員義正辭嚴:“誰不珍惜生命?人民警察的生命更是金不換!敢用生命和鮮血捍衛正義,換取社會安寧,值得!這一點,恐怕你永遠不會理解。”
在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某偵查隊的案卷上,有一項記載:於根柱,男,家住北京市祟文區桃陽路蘭條31號。1980年,因持火槍、鐵棍攔路搶劫、盜竊,被勞動教養二年。第二年保外就醫期間,又因大肆搶劫,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年。
1990年7月於根柱刑滿釋放倒流回京,在家門口擺了個水果攤,過了幾天安穩的日子。但好景不長,本不安分的於根柱又與同在青海勞改農場回來的“難兄難弟”糾集在一起,結成了一個嚴重暴力犯罪團伙,猖狂作案。
自1992年至1994年6月,於根柱夥同其他罪犯,在北京的西城、東城、朝陽、宣武、崇文等幾乎所有城區,作案多起。在他們的手中,有8條人命案。數十戶居民家中,留下他們罪惡的足跡;數十名無辜群眾,遭到他們的暴力搶劫。請看他的昭彰罪惡—一
“黑吃黑”殺死同案犯
早在青海某勞改農場服刑期間,於根柱就結識了犯人李某和朱某。回京后,1992年6、7月份,他們三人在東城等地連續入室盜竊作案。每次撬鎖作案,都是李某進屋偷錢,於根柱在門口看著人,朱志剛在院外放哨。可是撬開十幾戶的門鎖,才偷竊了100多元錢,其中還有孩子儲錢罐。才弄這麼點錢,生性多疑的於根柱認為是李某作了手腳,偷竊時私吞。有幾次李某入室盜竊,在屋內翻箱倒櫃出來時,於根柱裝作給李某拍打身上的灰塵,藉機摸李某的兜,看裡面有沒有東西,引起了李某的反感。1992年9月份,兩人為此吵架,還動起了手。事後,正在情急之中的李某威脅著說:“我別陷了,陷了咱們誰也跑不了。”
這句話犯了於根柱的大忌。他聽到后,找到了幫凶王鐵民。王犯也是在青海勞改農場中與於、李結識的。由於王鐵民在京因作案被迫捕時,是於根柱幫助他找了躲藏之處,所以應當給予回報,這是找王鐵民的原因之一。其二,李某與王一起作案時,也有李“吃獨食”的感覺,讓王鐵民心中憋氣。再者,王鐵民最了解於根柱,既然說出要“做”(殺死)季某,他就必須幫忙。否則,日後於還會對自己下毒手。就這樣,於根柱因為分贓不均,互相猜疑,竟然對自己的同夥起了殺心。
1992年10月17日下午3時許,於、王二犯找到了位於朝陽區亞運村附近李某的家,他們從廚房的窗戶跳進去。晚上5點多鐘,李某和女友回家,一開門見於根柱在房裡,不覺吃了一驚,但並沒在意。晚上10點多鐘,李某和女友見於、王二人仍在看電視,就上床去睡覺。二犯見李某他們睡熟,將電視聲音擰大,於根柱抄起落地燈鑄鐵的底座,狠命地砸在兩人的頭上。頓時,兩人頭部血肉模糊,鮮血四處噴濺。李某哼了一聲,王鐵民抄起木棍照他頭部猛砸數下。於根柱用刀割斷了女的喉管,還不解氣,用鋒利的刮臉刀片,將死者臉部的肉剔下來,直至露出白骨。這殘暴血腥的殺人場面,使王鐵民不寒而慄。於根柱卻若無其事地坐在屍體旁,有滋有味地吃了一個李某剛買回來的大鴨梨。隨後破壞現場,還將門鎖眼裡塞進了火柴棒。
此案發生兩個月後,兇手王鐵民被抓獲歸案,以故意殺人罪被依法處決。兇手於根柱僥倖逃脫。
持槍殺人搶劫巨款
於根柱詭計多端,生性多疑·他勾結作案的人差不多都是青海回來的。他與同夥朱志剛、張學剛幾次在外和朋友一起吃飯,見桌上來了生凡以前沒見過、不認識的人,他二話不說,起身就走,連招呼都不打,弄得別人摸不著頭腦。
於根柱一邊防著別人摸他的底,又一邊為摸清大款的錢都放哪,什麼時候有錢,一下弄他幾十個(幾十萬元)、幾百個(兒百萬元),而絞盡腦汁。
1992年底,這個機會來了。他們三人聚在磁器口的一家小飯館,張學剛說:“我認識一個叫國子的人,倒賣摩托車,家裡很有錢,平時家裡就有十幾萬。於根柱一聽醉眼就瞪了起來,這回要把國子“辦了”。
1992年、12月31日晚上八點多鐘,他們三人帶著11連發小口徑步槍和火槍,打一輛白色面的直奔打磨廠國子家。於根柱從門上的玻璃向里看,屋裡只有國子一人,他便和朱志剛敲門。國子問:“找誰?”
“朋友介紹來玩車的。”國子作摩托車生意發了財,他以為是來談生意的。
二人進屋,朱志剛就亮出小口徑步槍沖著國子威脅說:“要點錢。”國子見兩位不速之客明搶,面對鳥黑的槍口他實在無奈,被迫著拿出鑰匙打開床邊保險箱的鎖。剛打開第一道門,國子轉過臉間:“你們是幹什麼的?”於根柱惡狠狠地叫:“你回過頭來看看。”國子剛一扭頭,朱志剛手中的槍響了,子彈打進了國子頭部左側,他仰面倒地,身子還在抽動,於根柱從朱志剛手裡搶過槍,靠近國子太陽穴又打了一槍。
這起殘忍的搶劫殺人案,於根柱等人從保險櫃里搶走8.9萬多元現金,純金戒指、項鏈、項墜等100多克。
1993年5月,朱志剛被東城分局抓獲,收繳了作案用的小口徑步槍。
京福加油站血案
由於連續作案,於根柱感到民警會突然出現在他的面前。如驚弓訟鳥的於根柱見追摘他們的風聲一甘緊,流竄到房山的同夥趙東平家·雖說來躲風聲,但仍然未停止繼續作案。
夜晚,這伙案犯四處遊盪,尋找獵物。1994年10月14日,於根柱一夥喝酒至凌晨2點多鐘,然後花於根柱持槍騎著藍色本田125摩托車帶李世明等人先到房山磁家塢萬佛堂加油站,見人多不好下手,就又奔紫草塢鄉小董村個體加油站一一京福加油站。這個加油站是福建省福清市港頭鎮高嶺村村民高嚇來投資40萬元興建的。
深夜3點多鐘,於根柱加完油后,觀察周圍的情況。黑夜沉沉,周圍一片寧靜,於根柱讓趙東平把油門轟的聲音大一點,以掩蓋夜晚的槍聲。他跳下車,從腰間拔出手槍直奔京福加油站。推門進去,只見高老闆的妹夫林金炎正在清點帳目,於根柱照著林金炎頭部就是一槍,林金炎當即趴在桌上一動不動。跟著,他又向床上半躺的高老闆的侄子何小平奔去,何小平連忙用衣服蓋住臉,於根柱對準頭部連發兩槍。何小平幸被及時搶救脫險。
這起一死一傷的持槍搶劫殺人案,案犯搶走現金626元。公安機關提取物證,發現現場子彈為“六四帕式槍彈彈頭,正在深入偵查中,一群眾舉報在河北省琢州某飯店15日發生4名縹客與老闆毆鬥,縹客中一人開槍將飯店人員打傷石偵查員三下琢州,查明開槍的子彈彈頭與京福加油站殺人搶劫案中提取的彈頭物證吻合,遂併案偵查。據查10月5日於根柱、趙東平、李世明等人在琢州市因以前鏢娟,並帶蘭名賣淫女回房山漂宿,他們給琢州某飯店老闆付的是200元假美金。第二次再去飯店時,被老闆追著要賬。砂陣混戰後,於根柱、趙東平雇一輛黃色“麵包車”就要跑,不料飯店司機開車窮追不捨,於根柱開槍打傷司機后狼狽逃竄。在法律威懾之下,10月19日,趙東平投案自首交代了搶劫加油站的罪行。案犯李世明幾日後即被刑警們在水定門智捕歸案。於根柱又一次逃脫。
通緝搶劫殺人犯於根柱
1992年7月28日晚於犯和張學剛從一輛夏利計程車司機手中搶劫700多元。
三天後,深夜12點多,他們在崇文區磁據日河泊廠南巷,搶劫了北京北揚出租公司司機王衛和。於根柱座在副駕硬位置上,用刀頂著王衛和,張舉剛下車堵住車門。身強體壯的革衛和面對尖刀與歹徒周旋,於根柱見拿不到錢,猛刺王衛和腳背部,將司機殺死。
市公安局刑偵處、崇文分局刑替大隊組織專案組,經過偵查認定,兇手是心狠手辣、不記後果的亡命徒於根柱,張學剛。於是向全市發出通緝令,捉拿兇手於根柱,張學剛。
此外,李某和女友被殺害和京福加油站血案、國子被搶劫殺害案,公安機關認定兇手也是於根柱等人,公安機關的刑事偵查部門數次發出抓捕要犯於根柱的通緝令。1994年初將於根柱列為重點追捕對象的首位,市公安局刑偵處緝捕隊專門負責緝捕重特大案件中負案在逃犯。1994年初緝捕隊將於根柱列為一號追捕目標,組織專門抓捕小組,追捕於根柱及其同夥。
經過難苦細緻的工作,1994年5月25日,緝捕隊偵查員終於摸到了一條重要線索,於根柱年前在紫竹院滑冰場認識的女友王某,在西城南禮士路某酒樓歌廳當服務員。當晚副隊長金輝組織抓捕小組到歌廳守候,以便通過王某發現於根柱的落腳點。
事不湊巧,王某於前一天請假沒上班,此後幾日也沒見露面。線索就這樣不聲不響地中斷了。
緝捕隊偵查員沒有失去信心,連續幾個晝夜工作,獲知有20多個電話可能與於根柱有聯繫。這些電話都是街面和衚衕內的公用電話。
5月30日,副隊長金輝聽取偵查員工作彙報后,布置下步蹲守抓捕工作。他說:“根據調查看,於根柱在這20部公用話的範圍內有窩點,從這些電話的分佈和使用次數分析,白塔寺附近的宮門口衚衕的公用電話的使用次數最多,明天開始重點在宮門口衚衕的公用電話外進行觀察,注意發現於犯的蹤跡。
網已架好,只等捕獲,偵查員們做好相應的準備。誰知天有不測風雲,發生了意想不到的新情況,錯失了這一絕好捕獲於根柱的良機,使於根柱不知不覺中意外地逃脫法網。
5月30日這天,於根柱和同夥楊家宗等人要給一個朋友過生日。賊不走空是他們的信條,今天他們又連續撬砸汽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
因盜竊被三次判刑的慣竊楊家宗與於根柱勾結在一起,就作案22起。他們不知、什麼時候又盯上汽車,撬砸汽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奮*天他們砸壞一麵包車玻璃,偷走了放在車上用於拍攝電視連續劇《宰相劉羅鍋》攝製組的價值33萬元的攝像機。
再說5月30日這夭上午,他們在西城安平巷砸了一輛夏利車玻璃,偷走車上的包,包內有兩塊雷達永不磨損型坤表、一個BP機、4張股票和兩本支票。
下午3點多鐘,又鑽到西城絨線衚衕公路局公路養路費征稽所,見門口停一輛馬合達麵包車,賊不走空,楊家宗撬開玻璃抓出椅子上的坤包就要溜。這時正撞上車主出來,小姐見案犯偷她的包,就大聲呼喊抓賊。司機聽見后,跑出來就跳上車,駕車追了20多米追上於根柱。於根柱猛然掏出那支毛瑟槍,槍口直指司機頭部。司機一點油門追向楊家宗,機智地一別一撞,騎車的楊家宗摔倒在地動彈不得。
見楊家宗束手被擒,於根柱逃之夭夭,當晚沒有在偵查員設伏的地點出現。
西城分局刑警大隊經過突審,楊家宗供認與於根柱等人共同盜竊的犯罪事實。西城分局刑警大隊組織偵查員開展緝捕於根柱的工作。
緝捕隊從王某聲稱是從石家莊打給她家裡的長途電話中,查清於根柱此時還隱藏在北戴河並且獲知了居住的準確地點,開車前往抓捕。
原來於根柱帶著四、五個人逃離北京,在北戴河火車站承包了一品香飯館作掩護,預謀再次作案。不久,同案犯毛永剛從北戴河回北京,因偷竊摩托車被崇文分局抓獲。毛的妻子連夜去北戴河通風報信,多疑的於根柱馬上把飯館盤出逃走。結果偵查員北戴河之行又撲了空,懊悔不已。
於根柱動不動就持槍殺人對社會危害極大。偵查員們在千方百計查找點滴線索時,發現於根柱的朋友和同案的親屬有意包庇,拒不向公安機關反映真實情況,使於根柱能長期逍遙法外,危害社會、傷害無辜群眾,犯下新的罪行。
儘管工作遇到許多困難,偵查員毫不放鬆查找於根柱蹤跡。
詭計多端的於根柱
於根柱生活在一個多子女的家庭,父親是煤礦工人,脾氣暴躁;母親有精神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難。沒有得到多少家庭溫暖,因而養成了冷漠,內向孤僻的性格。他虛榮心很強,怕別人看不起,就以殘忍狠毒來標榜自己。他說雞毛蒜皮的事不幹,要干就干大的,我要參加肯定就是主犯。
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於根柱的同夥大部分都已落網,只有於犯在外四處逃竄,整日提心弔膽,惶惶不可終日。儘管這樣於根柱也不輕易接納新的同夥。他認為:沒膽得不行;有膽不敢下手的也不行。他在獄里呆了十多年,就喜歡看偵探小說,對森村誠一地推理偵探小說情有獨鍾,如何逃脫追捕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於根柱的今天。在琢州打傷司機后,沒敢走大道,害怕這邊一個電話,那邊就要設卡堵截。他沿著小道,走了幾十里路,回到房山時,腳上的鞋都磨破了。
於根柱怕作案后遇到公安人員突然降臨,走到哪都帶著槍。1993年初,於犯和同夥在越南芒街黑市購買了一些手槍和一支衝鋒槍及手雷、子彈。1993年10月於根柱從張學剛那裡拿走槍管電鍍的毛瑟槍和6發子彈。1993年22月18日西城分局和市局刑偵處破獲了這個倒賣槍支彈藥團伙,抓獲7名案犯,收繳了除毛瑟槍以外全部槍支彈藥。
自從有了槍,於根柱作案更加肆無忌憚、充滿血腥氣味。他的槍總是子彈上膛,外出別在腰間,晚上放在枕頭、褥子底下,槍不離身,如困獸一般。他對圍著他的地痞流氓叫囂:警察敢抓我,我就和他們拼了,絕不能讓他們抓活的。
狡猾的於根柱從來不坐地鐵,他認為那裡檢查很緊,一旦要求出示身份證怎麼辦,有點事還真跑不出去,非折了不可,小命也就死得快了。他也從不坐公共汽車,即使乘出租也倒換幾次。為了防止偵查員發現他的聯繫電話,每次呼人都將留的電話原號首位上升一個數,自己用代碼3000表示,使一般人很難發現和查找。
只要有與他很熟的人“進去”,他馬上搬走,另找地方住。為了不讓女友王某成為捕捉他的線索,不能讓事壞在女人身上,自從王某從酒樓歌廳請假后,於根柱再也沒有讓她上班,不許回家、給家裡打電話,王某的活動完全控制在他的視線之內。
一時間,於根柱沒有動靜,銷聲匿跡了。
抓捕通緝犯於根柱
1995年3月10日晚10點20分,丰台分局接到報案,一伙人在丰台大亨火鍋城歌廳滋事,一人被當場扎死。分局刑警大隊當即通知丰台鎮、六里橋兩個派出所派人同赴現場勘查。
經過5個多小時緊張調查,案情基本查清。11日凌晨4點多鐘,丰台鎮派出所副所長崔大慶得知刑警大隊偵查員趙軍和六里橋派出釁民警甘雷等人要去丰台鎮東安街19號院,傳喚與此案有關的趙春利,便對他們說:“那個院的情況我熟,還是我帶你們去。”
來到趙春利住的樓門時,崔大慶對同來的三名防暴隊員說:“你們在樓門口接應。”隨即便與趙軍、甘雷和本所民警蘇成才一起上了樓。
敲開趙春利的門后,崔大慶剛間他姓名,趙春利就說:“我知道你們找我幹什麼,是不是大亨歌廳打架的事?’’崔大慶說:“就是這事,你穿好衣服,跟我們去派出所。”這時崔大慶發現他家北屋的單人床上睡著一男一女,即問趙春利:“這倆人是誰?”趙春利說:“不知道,朋友介紹來的。”
崔大慶見兩人已醒,便間:“你們是哪的?’’男人答:“北京的。”崔大慶(崔大慶生命的最後一刻:抓捕惡魔於根柱)又問:“你到這兒幹什麼來了?”男的說:“晚上跟朋友喝了點酒,聽了會兒歌,就住下了。”崔大慶即對趙軍、蘇成才說:“這倆人可能與案子有關,看他們穿好衣服,帶回派出所審查。”說罷,他對身旁同伴們留下了一個只有民警才能看得懂的眼神。隨後與甘雷押送趙春利下樓,交給防暴隊員。就在他們準備返身上樓接應時,突然聽到蘇、趙喊聲:“抓住他,他手上有槍。”甘雷由於年輕,沖在了前面。在樓道中,持槍的歹徒見到身穿黑皮夾克的甘雷怔了一下,似乎在判斷這個人是否是民警時,甘雷利用這個瞬間衝上去,抓住了他的右手,稍後衝上來的崔大慶也抓住兇犯的左手,然而罪惡的槍聲響了。一槍擊穿了甘雷的左臂,另一槍則使崔大慶倒下了……
手臂負傷的甘雷急紅了眼,顧不上傷痛,抱著兇犯滾下了樓梯,併發出憤怒的吼叫,將他壓在自己的身軀下。在二樓轉彎的平台處,衝上來的防暴民警用衝鋒槍口對著兇犯,遂繳獲了那支手槍。此人正是被通緝的要犯於根柱。
看來,曾經在眾匪面前誇口“警察如果抓到我,我拼瞭然後自殺”的於根柱,也非真想“殺自成仁。”當甘雷擰住他的手臂,迫使其手中的槍口對著他自己的下領時,於根柱也未敢開槍自殺。只是到了看守所內,他才將自已的舌部咬裂,企圖抗拒交待。
在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迅速組織了強有力的預審班子,對於根柱進行了強大的攻勢,同時也給予了應有的治療與待遇,使於犯終於將自己所犯的罪行徹底交待。這個與法律為敵,視人命為草芥的兇犯,終於為法律所制裁,得到了應有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