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運輸管理局
福建省運輸管理局
福建省運輸管理局,成立於 2000年8月,在原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廳內局)的基礎上組建成立,為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正處級機構。
福建省運輸管理局負責具體實施全省道路客貨運輸、運輸場站、機動車維修和駕駛員培訓、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汽車租賃等管理工作。
目前,內設14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處、運輸經濟運行處(運輸規劃處)、旅客運輸管理處、貨物運輸與物流管理處、運輸站(場)管理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處、車輛管理處、培訓管理處、運輸安全監督處、科教信息處、政治處(人事處)、財務處、監察審計處。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督促相關處室做好運政服務工作,督促落實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應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通訊、總務、內保、住房公積金、資產管理、後勤行政管理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省運輸管理基層所站建設補助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政策法規處
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參與擬訂地方性立法計劃,牽頭草擬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指導、監督、規範全省運政管理工作;受理和協調人民群眾投訴;負責全省道路運輸行業管理政策研究、政策把關、隊伍建設及體制的研究;負責道路運輸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
運輸經濟運行處(運輸規劃處)
負責全省道路運輸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城市客運行業有關統計、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提出促進運輸經濟發展的建議、措施;參與擬訂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參與編製道路運輸、城市客運、交通物流業發展等相關專項規劃。
旅客運輸管理處
負責全省道路旅客運輸行業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從事國際、省際、市際行政區域客運經營及客運班線、旅遊客運、包車客運的行政許可;負責制訂全省道路旅客運輸的行業政策、管理制度、技術標準、經營行為規範和服務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
貨物運輸與物流管理處
負責組織制定全省道路貨物運輸管理工作規範,指導、監督全省道路普通貨物、危險貨物運輸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的監管;組織開展道路貨物運輸和交通物流的市場調查研究,提出全省道路貨物運輸和交通物流業發展規劃,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戰備、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工作;負責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處
具體指導全省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租賃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客運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政策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制定全省城市客運的行業政策、管理制度、技術及服務標準、運營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省城市客運運營秩序、服務質量、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省城市客運站(場)規劃建設和運營的行業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全省城市客運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參與編製城市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省出租汽車、汽車租賃行業發展規劃;參與城鄉公交一體化、與其他運輸方式有效銜接的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助做好城市客運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參與全省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燃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等工作。
·貨物運輸與物流管理處
·運輸站(場)管理處
·車輛管理處
·培訓管理處
·運輸安全監督處
·科教信息處
·政治處(人事處)
·財務處
·監察審計處
·城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