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科技廳

江蘇省科技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省科學技術廳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省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組織管理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編製省級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基礎研究、前瞻原創技術、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產業變革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應用示範。
(五)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檯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聯繫駐江蘇的中央部屬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區編製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等認定。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省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二)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
(十三)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外國人才、人員工作許可等事項。
(十四)負責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組織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功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對一般性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其他培訓項目不再進行審批審核,由各部門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安排。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科技創新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

領導信息


省科技廳黨組書記、廳長
王秦
黨組成員、副廳長
夏冰
紀檢監察組組長、省科技廳黨組成員
張勝
黨組成員、副廳長
蔣洪
黨組成員、副廳長
過利平
黨組成員、副廳長
趙建國
黨組成員、副廳長
倪菡憶
一級巡視員
段雄
二級巡視員
景茂

機構設置


辦公室
發展規劃處
政策法規處
資源配置處
監督評估處
行政審批處(科研機構處)
高新技術處
農村科技處
社會發展與基礎研究處
區域創新處
科技成果處(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省外國專家局(省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
對外合作處
人事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處
科技宣傳與調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