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房

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產權歸企業所有的房屋

周轉房是指企業用於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產權歸企業所有的各種房屋。政策性出租住房俗稱“周轉房”。

歷史背景


早在建國初期就有青年職工公寓等周轉房制度,並且一直是改善職工待遇,穩定青年職工隊伍的重要手段。國務院發布的國發[1998]23號文件中,也強調了“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職工公寓等周轉用房不得出售。具體辦法按教育部、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部分院校繼續保持了一定數量的周轉房。這些周轉房用於解決進校后職工的臨時過渡住房。較好地緩解院校引進人才,新分配職工等職工對過渡住房的需求,讓他們安排好生活,儘快地安心進入管理工作。待工作穩定、環境熟悉后再考慮購買住房。

主要類型


(1)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已明確為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房屋;
(2)企業開發完成的商品房,在尚未銷售之前用於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部分;
(3)搭建的用於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臨時性簡易房屋。

詳細分類


免費類

周轉房(圖2)
周轉房(圖2)
南充市政府2007年6月決定,今後3年內將著力解決農村學校教師住房困難。經南充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一項名為《關於農村邊遠地區教職工崗位補貼和教學輔助用房的實施意見》正在緊鑼密鼓實施中。該《意見》提出,從2007年至2009年,全市將在教師住房緊缺的鄉(鎮)修建5520套周轉房,免費提供給農村學校無住房的教師使用。
周轉房建設由各縣(市、區)政府統一負責規劃、實施,分3年完成。無住房的教職工本著“自願、量力”的原則參加,學校和自願住房的教職工簽訂建房、住房協議,所交押金以息抵租。教職工本人自願退房、調離原校或死亡即按協議退房並退還押金,由學校收回住房,提供給其他符合條件的教師居住。
此外,周轉房的建設布點將結合農村學校改危、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農村初中改造等項目一併實施。周轉房由市、縣兩級財政聯合投資建設,建成后,這些住房的產權歸學校所有,免費提供給符合條件的教師使用。學校及有關部門不得出售,不得向入住教師收取租金等費用。

教師類

農村教師的素質決定了教育的水平,非常重要。農村教師,特別是西部的農村教師,他們所處的學校條件比較艱苦,面臨著很多困難,所以教育部非常關注這些問題。特崗,也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另外,西部地區的教師還面臨不少問題,比如住房問題、津貼問題等,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比較突出的就是要很好的解決西部地區教師周轉住房的問題。
7600多所新建學校裡面,有600多所是在高海拔地區,還有400多所是在邊境和海島上地區,很多教師不一定在這些地方安家,但是他要在這個地方工作,而且還有大量的特崗教師和大學生志願者,還有很多城鎮教師去支援農村,他們都需要住宿,因此農村學校周轉住房問題現在已經提到了議事日程,各級政府都在想辦法。
2007年,很多地區因為有了新的學生宿舍之後,舊的學生宿舍就成為教師的住房,所以到很多地方去看,教師住的條件不如學生。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邊遠地區教師的津補貼問題還沒有普遍實現,或者說力度還不夠,這個問題各級政府也非常重視,有些地方政府已經出台了一些政策,按照不同的邊遠程度或者困難程度給予一定的津貼。教育部也充分的反映了這個問題,國家在下一步的工資制度和津貼制度總體考慮中,也正在考慮這個問題。

微利類

深圳微利周轉房
深圳微利周轉房
深圳市的微利周轉房,是政府部門向最低收入家庭,或因收入不高暫時無法解決住房的公務員提供的一種福利住房。而這種廉租房究竟有多少在真正需要的人手中呢?
其中不少手持微利房的人,自己並沒有住,而是將其高價轉租給低收入的人群,微利房被轉租的比例高達50%以上。
許多微利房“業主”都是主動聯繫中介,出租微利房。公務員領取了微利房后,幾乎都不打算居住,就到地產中介公司放盤。
按規定微利房不可以出租,但一般沒有單位檢查。如果碰上檢查,只要告訴檢查工作人員是該公務員的親戚,就安全無事。

核算成本


增加核算

周轉房(圖3)
周轉房(圖3)
企業應於周轉房竣工驗收或投入使用時,按其實際成本,借記“周轉房——在用周轉房”賬戶,貸記“開發產品”、“開發成本”等賬戶。
對於在用周轉房,企業還應根據其具體使用情況,建立“周轉房使用卡片”,按每一套周轉房的棟號(或樓層、房間號)進行明細核算,詳細記錄周轉房的坐落地點、結構、層次、面積、安置居民姓名等情況。

攤銷核算

周轉房在周轉使用過程中要發生損耗,其損耗價值應轉移到受益對象的成本中去。由於周轉房並非以盈利為目的,因而其每期的攤銷額不能計人到“主營業務成本”中,只能由入住的拆遷居民原所在地正在開發的工程來負擔。
周轉房攤銷價值一般應按月計提,其計算原理類同於出租開發產品攤銷額的計算。按計提的月攤銷額,借記“開發成本”或“開發間接費用”等賬戶,貸記“周轉房——周轉房攤銷”賬戶。

修理核算

由於周轉房直接服務於企業各有關的開發項目,數額小的修理費,可直接計人有關的開發產品成本,數額較大的修理費,可先通過“待攤費用”核算,並分次攤銷計入有關開發產品成本。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會改變周轉房用途,將其作價對外銷售,在銷售前,企業往往對周轉房進行恢復性修繕;所支付的修繕費用,與一般修理費一樣,計入有關開發產品成本。

銷售核算

企業將周轉房改變用途,對外銷售時,應視同商品房銷售處理。取得銷售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商品房銷售”賬戶;結轉銷售成本時,應按周轉房攤余價值,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商品房銷售”賬戶,按累計已提攤銷價值,借記“周轉房——周轉房攤銷”賬戶,按周轉房原始價值,貸記“周轉房——在用周轉房”賬戶。

投資建設


周轉房(圖4)
周轉房(圖4)
周轉房為解決好西藏自治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住房問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並將周轉房建設項目列入《西藏自治區“十一五”規劃項目方案》,加大周轉房的投資和建設力度。全區將投資14.4億餘元,建設14439套周轉房,總建築面積達110.4萬平方米。拉薩市周轉房分兩期建設,共建設1136套,總投資1.93億元,總建築面積8.6萬平方米、佔地面積8.26萬平方米。
日喀則共建設1068套周轉房,總投資1.03億元,林芝地區周轉房總投資3763萬元,共建設412套周轉房。山南地區共建設722套周轉房,總投資6642億元,昌都地區共建設862套周轉房,維修72套周轉房,共計934套,總投資8698萬元。阿里地區共建設814套周轉房(包括縣(鄉)周轉房),總投資9039萬元。
那曲地區建設262套周轉房,維修和改造522套,總投資5875萬元。

廣西

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建公租房讓鄉村教師安居樂業……12月30日,在南寧召開的全區保障房工作會議宣布,2012年廣西將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4.1萬套(含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竣工12萬套保障性住房。我區將利用4年左右的時間,逐步解決鄉鎮教師和鄉鎮衛生院職工的住房難題。全區14個市當場簽下了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責任狀。
今年48萬困難戶圓住房夢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嚴世明在會上介紹,截至12月底,2011年廣西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開工建設31.95萬套(含租賃補貼45785戶),竣工住房97774套,完成投資168.62億元,為48萬人解決了住房難題。與年初提出的開建29萬套保障房目標相比,廣西提前兩個月超額完成了全年任務。
廉租房方面,今年全區新開工建設53013套(含購改租484套)共251.37萬平方米;竣工26645套(含購改租518套)共167.41萬平方米。公共租賃房方面,今年共開工建設55963套,同比上年增長20倍。限價商品房方面,截至12月25日,今年新開工41393套,為中等偏低的住房困難“夾心層”提供了房源。此外,全區經濟適用住房今年新開工32086套。
嚴世明說,在廉租房的規劃建設中,各地探索了一些比較好的做法,如南寧率先在經濟適用房項目中,配建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房;合山市將廉租住房項目規劃在市中心主要地段,方便了低收入群體生活、就業。“建設保障性住房,不僅要建好房子,而且要為住戶提供就醫、交通等便利。我區各地現有的保障房處於城市邊緣的,要儘快把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完善,把學校、醫院、超市等服務設施完善。”

新建

2011年,該縣堅持“政府統籌、產權公有、周轉使用”原則,縣財政投入資金210萬元在楊柳鄉曹門小學、杉樹鄉新宅小學、新寨鄉樂洋小學和新業鄉芙蓉小學修建了34套教師周轉房,該縣第一批教師周轉房已於今年3月全部投入使用。
為了進一步改善農村邊遠教師工作和生活環境,今年,該縣規劃在洋溪、楊柳、沙子坡、刀壩等17個鄉鎮的農村學校新建1062套教師周轉房,其房型為一室一廳一廚一衛,每套35平方米,規劃總面積達37170平方米,規劃投入資金3717萬元,其中,爭取中央資金2102.76萬元、省級資金743.4萬元、縣級匹配資金870.84萬元。

面臨問題


內部困難
周轉房(圖5)
周轉房(圖5)
隨著單位人員的變動。引進人才、新來職工、管理崗位的一線無房職工及特別困難的無房職工等住房問題,已成為各單位面臨的新問題。加上退休不退房,新來職工無房等原因。原本住房緊張現象顯得更為突出。為了緩解周轉房緊張壓力,一些待遇較好的對無法分配周轉房的職工實行了短期租房補貼制度,而一些待遇較差的則乾脆實行周轉房市場價房租制度,將無房職工完全推向市場。
外部壓力
從2006年起,面向的經濟適用房項目逐漸減少,到2007年國家將住房保障重點放在了廉租房上,自2005年國家對房地產實行宏觀調控后,抑制房價的效果尚未顯現,房價繼續攀升,無房職工的多數只能在遠郊區縣購房,長途通勤帶來的不便已為工作帶來了干擾。由於社會上更關注低保群體的住房問題,職工難以納入廉租房範圍,爭取經濟適用房等“兩限”房的難度也加大。現行政策對集資建房進行嚴格控制,單位又無土地建房,從而對單位通過自建房擴大周轉房房源又帶來了限制。

相關規定


周轉房,又稱“周轉用房”。《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