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警司

副科長最低警銜

警司,通常是總部單位主管或分區指揮官。是香港警察警銜制度中其中一個憲委級警銜,階級位於總督察之上,總警司、高級警司之下,由警務處處長委任。

警銜標誌


二級警司(行政):綴釘二枚四角星花。

職位區別


二級警司是副科長最低警銜,如果領銜人任副科長實際相當于軍隊營級軍官。二級警司,副科級、科員、辦事員、專業技術中級、專業技術初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