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指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將其價值按其使用次數或預計使用期限,分次(或分期)記入相關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此法適用於一次領用數額較大或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的低值易耗品減少的核算。

指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按預計的使用時間,分次將平均價值攤入費用的攤銷方法。這種攤銷方法,費用負擔比較均衡,適用於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期限較長的物品。採用這種方法,在核算上,領用時將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全部轉入 "待攤費用"帳戶,以後分期從"待攤費用"轉入"管理費用"或"營業成本"帳戶中。

計算公式


分期攤銷法的計算公式如下:
周轉材料每期攤銷銷額 =周轉材料計劃成本×(1-殘值占計劃成本%)/預計使用期限
[例]某工程領用腳手架一批,計劃成本10000元,預計使用16個月,預計殘值率為10%,計算本月周轉材料攤銷額。
周轉材料每月攤銷額= 10000×(1-10%)/16 =562.5(元)

會計處理


分期攤銷法的會計處理及舉例:
某物業管理企業清潔隊領用垃圾桶6個,每個240元,分10個月攤銷。領用垃圾桶時:
借:待攤費用 1440
貸:銀行存款 l 440
每月攤銷時:
貸:待攤費用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