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楯

李楯

李楯,徠1947年生,北京市人。教授,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專家網路負責人。

人物簡介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政策研究所執行所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以自學而至以學術研究和教學為業。

個人履歷


有過8年在農村插隊和4年在工廠工作的經歷,1981年通過招聘考試成為律師,曾先後就職於北京市律師協會研究室和中國社會科學院。
1984年受聘為人民日報社、經濟日報社法律顧問,1985年受聘為國家經委、國家科委、國防科工委和北京市政府舉辦技術成果交易會法律顧問。
1988年任法制與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
1989年受聘為北京市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1993年受聘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調查中心教授。
1996年受聘為揚州大學稅務學院教授。同年,受聘為美國福特基金會北京辦事處顧問,對福特基金會在中國資助的法律項目做評估。
1998年接受美國政府邀請訪美,考察美國司法制度和法官培訓。
1999年以後,任現職。自80年代起,從事法學、社會學與發展理論研究,主要研究當代中國問題、法律職業和司法改革。此外,也做一些婦女研究。著有《中國研究的制度背景》;《法律社會學》(主編)。

艾滋病研究


在與艾滋病相關的工作方面:自1990年中國政府制定《艾滋病預防和控制中期規劃》起,即開始參與和艾滋病相關的研究項目。
1徠998年,應中國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之邀開始參與國家艾滋病防治立法工作。
2001年,擔任第一屆中國艾滋病性病防治大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並主持大會“法律、公共政策,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分會場會議”;擔任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專家,為聯合國開發署做《法律評估:艾滋病防治》報告。2002年,擔任聯合國禁毒署和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預防因吸毒引發艾滋病感染”中國工作組成員。
2001年、2003年參與組織由清華大學、中英艾滋病防治合作項目辦公室合作召開的第一屆和第二屆“社會科學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研討會”,和清華大學AIDS與SARS國際論壇。

出版論著


《艾滋病與人權》,法律出版社,2013年
《艾滋病在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