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庄天主教堂

戴庄天主教堂

戴庄天主教堂位於濟寧市任城區戴庄村。1887年—1896年德國傳教士安治泰、福若瑟在戴庄將藎園(俗稱李家花園)改作為教堂。1898年清政府簽訂了“中、德、膠、澳租界條約”。戴庄天主教堂由安治泰、福若瑟利用清政府的賠款建成。總布局分東、西兩院,大聖堂居中樞,西院有神哲學院,修通院。東院有聖神會總會、學校、醫院、病房等。其他附屬設施有:鐘樓、圖書樓、宿舍樓、修女樓、洗衣樓、更衣室、儲藏室、配電室、機房、木工房、澡堂、花房、雞房、養峰房等。1948年7月,濟寧第二次解放,濟北縣委和縣政府即設在教會內。1951年3月至1956年屬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的魯中軍區療養院遷至戴庄,並在原教會醫院和教會房地產的基礎上擴建醫院,后更名為康復四院和康復十一院。1956年以後續辦精神病防治院和幹部療養院至今。除聖堂交還天主教會使用外,其餘建築仍為山東省精神病防治院長期使用。

基本介紹


建築群體
教堂建築群體佔地二百餘畝,部分附屬建築在公布文保單位前被省精神
戴庄天主教堂
戴庄天主教堂
病院拆除改 造。剩餘建築有:聖堂、修通院、神父辦公樓、宿舍樓、修女樓、工人院、教師樓、病房、鐘樓,共計800餘間,總建築面積8283.5平方米,另有原“藎園”建築水榭、涼亭、假山、曲橋、池塘保存尚好,另有10餘畝的“聖林”,蒼松翠柏、墳冢羅列。教會建築為哥德式建築風格。戴庄天主教堂是魯西南的傳教中心,也是當時天主教:“中華聖言會”總部所在地,在國內外影響巨大,1897年“巨野教案”被殺的司鐸韓、理伽略和能方濟格即為該教堂神父,德國以此為借口,迫使清政府簽訂了《中德膠奧租界條約》,並賠巨款,致使教堂規模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