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鄉規劃建設的工作部門,負責管理城市規劃、建築業、房地產業和村鎮建設四大行業。

機構簡介


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原為宜春市建設局, 2007 年 4 月,經市委、市政府、市編委研究決定更名,同時將原直屬的宜春市規劃局更名為宜春市規劃管理辦公室,為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副處級內設機構)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鄉規劃建設的工作部門,負責管理城市規劃、建築業、房地產業和村鎮建設四大行業。內設秘書科、計劃財務科、城市規劃與建設科、村鎮建設科、建築管理科、勘察設計科、市政管線科、規劃測繪科、監督檢查科、機關黨委、監察室、規劃辦(副縣級) 12 個科(室),下設明月山規劃建設局、招投標辦、建管站、質監站、造價站、教育辦、房地產公司、城建檔案館規劃展示館 9個局直單位。全局在職人員 64 人,領導職數:局長 1 名,副局長 4 名,紀檢組長 1 名,總工程師 1 名,總規劃師 1 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制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政策、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負責指導和審查縣(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村鎮規劃及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程序,組織編製、修訂、調整和實施市域內的城鎮體系規劃、中心城區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編製專業規劃;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指導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建設與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負責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設活動;管理工程交易中心;規範建築和裝飾市場;指導和監督全市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負責全市勘察、測量、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規章的制訂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建築業、裝飾裝修(含室內裝飾)行業的各種相關資質和工程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審核和監管;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建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執行的管理和監督。
(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負責編製全市城市和小城鎮建設費用計劃;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保護監督和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
(六)指導全市城市勘察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能化工程;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施工及相應規範的實施;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負責管理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七)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經營城市工作。
(八)負責城市空間、地下通訊、電力、電視等設施架設及預埋的規劃審批和監管。
(九)負責編製切塊內的全市城市建設項目資金使用計劃;負責全市城市建設資金的征管;會同有關部門籌措和管理城市建設有關資金;指導和監督各專項經費的合理使用。
(十)制訂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鑒定、轉化和推廣應用;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組織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管理全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全市城鄉規劃建設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開拓省外、國(境)外規劃設計市場、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十一)負責和指導局機關、下屬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教育、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製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內設8個職能科:
1、秘書科
2、計劃財務科
3、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掛村鎮建設科牌子)
4、建築管理科
5、市政管線科
6、規劃測繪科
7、勘察設計科(掛工程抗震辦公室牌子)
8、監督檢查科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宜春市規劃管理辦公室下設3個科(副科級)
1、綜合科
2、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科
3、建設工程綜合驗收科

人員編製


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行政編製16名,機關事業編製4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製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總規劃師1名;科級職數23名,其中正科級職數1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規劃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

領導信息


宋雲波 黨組書記、局長
帥能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熊建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鮑水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萬波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利民 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