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錯糾錯機制

政府工作報告用詞

容錯糾錯機制是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用詞。

由來


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給創新者撐腰
報告原文:(2016年)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

解讀


解讀:行政層面存有寬容讓幹部敢作為
國家行政學院決策諮詢部研究員王小廣表示,容錯、糾錯機制就是給予改革者、創新者鼓勵和保障,比方說給予企業家一定的市場機制或者政策補償,讓他們有一個兜底的保障,從而敢於改革及創新。
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又將這種機制引申到行政層面,從報告中來看,這主要是由於幹部隊伍中存在“不作為、不會為、亂作為”,或“不敢作為”的情況。這就要求政府在行政層面要存有寬容,建立容錯機制,讓幹部“能作為、敢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