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保障
飛行保障
flight service 是指空中交通管制單位為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務,包括空中交通管制服務、飛行情報服務和告警服務。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旨在防止民用航空器同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同障礙物體相撞,維持並加速空中交通的有秩序的活動。
目錄
為安全可靠地完成航空飛行任務所進行的全部保證工作。直接的飛行保障工作有通信與導航保障、雷達保障、氣象保障、航行調度保障以及搜索和救援工作等。
通信與導航保障 保證導航設備的正常工作和順暢的通信聯絡,即隨時向飛行人員和有關部門提供導航與通信資料;保證導航、通信設備處於良好狀態,準確、不間斷地工作和準確記錄空地聯絡內容。
雷達保障 用各種雷達設備及時獲取飛行器在空中的位置信息,並通過通信和其他渠道及時準確地將信息送至指揮所、航行調度室、空中交通管制中心或指揮塔台。雷達保障工作包括:及時、準確、連續地測定和通報空中飛機的位置和高度;嚴密監察飛機是否按預定航線(空域)和高度飛行,及時發現和向飛機通報偏離航線、超出空域的情況,特別加強沿海地區、國境地帶、空中禁區,以及國境地帶的空中走廊或進出口等特定地區的監察;當數架(批)飛機在同一航線、同一高度順向飛行或它們的航線靠近、交叉或相對飛行時應增大通報的密度;當獲知空中有迷航、遇險飛機時,加強觀測,利用各種技術和設備,迅速判明飛機的實際位置和情況。
氣象保障 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天氣實況和發出危險天氣警報。它的工作包括:不間斷地觀測天氣情況,分析研究各種氣象資料;根據飛行任務和飛行計劃及時提供在預計飛行時間內飛行區域或航線、起飛機場、降落機場、備降機場的天氣預報;向過往飛機適時提供本機場的天氣實況,向飛行中的本場飛機提供本機場、降落機場、備降機場的天氣實況;對可能妨礙飛行和威脅飛行安全的天氣詳加分析,提出改變航線或轉場降落等建議;預計或發現將有威脅飛行安全或影響機場上飛機和地面設施安全的危險天氣時,發出危險天氣通報或警報,提出安全措施方面的建議;在判明已不會出現危險天氣或危險天氣已消失時,及時解除警報。
航行調度保障 任務是掌握飛行動態,監督飛行活動,維護飛行秩序。它的工作包括:向飛行員提供飛行資料,包括機場資料和導航資料;為飛行提供最好的航線和飛行高度的建議;對飛機的飛行提出調配措施,使之保持規定的時間、垂直和側向間隔,保證飛行安全;對迷航或發生困難(如天氣變壞、發動機故障)的飛機,提供擺脫困境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