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研究

概念

實徠證研究指研究者親自收集觀察資料,為提出理論假設或檢驗理論假設而展開的研究。實證研究具有鮮明的直接經驗特徵。實證研究方法包括數理實證研究和案例實證研究。

基本解釋


實徠證研究指研究者親自收集觀察資料,為提出理論假設或檢驗理論假設而展開的研究。

具體解釋


首先實證研究是以“存在一個客觀世界”的世界觀為前提,它堅信有一個客觀世界存在。而實證研究就是不斷地通過研究,去接近這個客觀的世界。
實證主義所推崇的基本原則是科學結論的客觀性和普遍性,強調知識必須建立在觀察和實驗的經驗事實上,通過經驗觀察的數據和實驗研究的手段來揭示一般結論,並且要求這種結論在同一條件下具有可證性。根據以上原則,實證性研究方法可以概括為通過對研究對象大量的觀察、實驗和調查,獲取客觀材料,從個別到一般,歸納出事物的本質屬性和發展規律的一種研究方法。
實證性研究的產生:作為一種研究範式,產生於培根的經驗哲學和牛頓——伽利略的自然科學研究。法國哲學家孔多塞(1743-1794)、聖西門(1760-1825)、孔德(1798-1857)倡導將自然科學實證的精神貫徹於社會現象研究之中,他們主張從經驗入手,採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會現象的研究達到精細化和準確化的水平。孔德1830到1842年《實證哲學教程》六卷本的出版,揭開了實證主義運動的序幕,在西方哲學史上形成實證主義思潮。
實證研究方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實證研究方法是指利用數量分析技術,分析和確定有關因素間相互作用方式和數量關係的研究方法。狹義實證研究方法研究的是複雜環境下事物間的相互聯繫方式,要求研究結論具有一定程度的廣泛性。廣義的實證研究方法以實踐為研究起點,認為經驗是科學的基礎。廣義實證研究方法泛指所有經驗型研究方法,如:調查研究法,實地研究法,統計分析法等。廣義的實證研究方法重視研究中的第一手資料,但並不刻意去研究普遍意義上的結論,在研究方法上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研究結論上,只作為經驗的積累。鑒於這種劃分,我們將實證研究區分為為數理實證研究和案例實證研究。

特徵


1.數理實證研究
數理實證研究比較適合研究較為複雜的問題。社會經濟制度之間存在著極為複雜的相互作用機制,而運用數學計量工具可以將有關影響因素予以固定,從而把握複雜現象之間的內在聯繫,消除變數內生性、異方差和多重共線性問題。但數理實證研究對於數據質量相對要求較高,數據錄入和操作錯誤往往會導致錯誤的分析結果。這就需要研究者在數據錄入中保持高度警覺,有意識地避免操作失誤。
不僅如此,在數理統計意義上的相關關係在現實中有可能未必存在。比如太陽黑子在過去20年間逐年增長,中國經濟在過去20年間逐年增長,但如果有人從中得出中國經濟增長導致了太陽黑子增多或者太陽黑子增多導致了中國的經濟增長的之類的結論,大家也許感到可笑。這一結論只不過是把兩個同樣有時間趨勢的事情聯繫在了一起,從趨勢上兩者確實是一起移動的,但實際上卻沒有什麼關係。這種現象在計量經濟學中被稱作偽回歸或者偽相關。在三農研究領域,如果不熟悉農業和農村相關狀況,就很容易出現類似錯誤。
2.案例實證研究
案例研究可以分為單個案研究和多個案研究。個案研究不僅有助於積累不同廣泛而深入的個案資料,形成對於問題的實感,也可以為調查者獲得第一手資料,從現實獲取靈感源泉。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全國各地差別很大,如果沒有廣泛而深入的個案調查經驗,不可能對中國三農問題的狀況有一個真實的判斷。不僅如此,在許多個案調查的基礎上,可以為構建三農理論框架提供堅實基礎,在這一基礎上提出的相關對策,就會既具有深度,又具有前瞻性和現實針對性。就我國三農研究來說,在個案的搜集和整理方面已經取得了相當成績。但也存在著憑藉個案研究試圖推導出具有普遍性結論的問題。如何將個案研究獲得的實感與理論構建結合起來,是當前三農研究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由於個案研究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錯誤,導致對於三農相關問題的判斷失誤。而通過多案例研究就有可能彌補單個案研究的不足,不僅可以有效擴展對於三農問題了解的全面性,而且可以在更大範圍內驗證個案研究的結論,防止以偏概全。在農村經濟領域,上世紀80年代杜潤生先生領導下的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針對農業和農村做了許多極具針對性的研究,不僅取得了許多重要研究成果,甚至直接推動了中國農村改革進程。近年來,趙樹凱對於鄉村治理、白南生對於農民工問題、於建嶸對於農村社會衝突、賀雪峰對於鄉村治理、肖唐鏢針對南方農村的宗族問題所做的一些深入研究,均堪稱三農研究領域實證研究的典範。
儘管實證研究方法在三農研究中得到了較為普遍的應用,但對於實證研究的錯誤理解導致了偽實證和形式實證在三農研究中大行其道。所謂偽實證,也就是研究者用理論預設或價值偏好來剪裁經驗事實的做法,它本質上是以實證研究為標榜的非科學方法。研究者開展社會調查的目的不是去發現事實,研究結論是事先就有的。先有觀點再找證據,而不是先尋找證據,再得出結果。研究者希望尋找到一些經驗材料來證實自己已經形成的理論預設,甚至是是價值偏好。因此這種實地調查獲取的事實就不是客觀的事實,而是經過裁剪或過濾的事實,調查結果就往往與真實情況相差甚遠。形式實證是指研究者通過形式主義的調查、走馬觀花式的調研,或者在資料的搜集和使用過程中對於有關數據和資料,特別是官方數據和資料缺乏甄別和處理的情況下直接應用於研究的做法。偽實證和形式實證都會使得實證研究停留在膚淺觀察層次上,難以對現實做出更有價值的分析。
就三農研究而言,無論是運用數理實證,還是運用案例實證,都需要對於三農問題具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和理論層次的把握。不熟悉農業、農村和農民,不能夠從理論層次上把握有關問題的邏輯關係,在運用數理實證就容易犯偽相關的錯誤,運用案例實證就容易犯偽實證或者形式實證的錯誤,而研究方法的錯誤必然導致分析錯誤,最終使得相關研究成果和結論沒有價值。而錯誤研究方法所做出的研究對於社會科學的發展也不會有真正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