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旅遊園林局

思明區旅遊園林局

思明區旅遊園林局是思明區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發展旅遊業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廈門市地方性旅遊、園林綠化工作政策和行業管理的法規、規章,並檢查監督。
2、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轄區旅遊園林產業的發展工作;負責組織編製本區旅遊業和園林綠化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塑造良好的城市旅遊形象,組織開展城區旅遊創優、創佳活動和轄區文明旅遊企業的創建活動,協調假日旅遊工作。
4、負責實施行業專業法的培訓、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旅遊業和園林綠化工作政策、法規的諮詢工作;負責組織轄區旅遊園林資源的普查,指導、管理、協調轄區旅遊園林資源的開發保護和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推動轄區旅遊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開發工作;指導轄區旅遊景區、景點、公園和公共綠地的管理工作。
5、依法對轄區旅遊景區(點)、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服務公司、旅遊健身娛樂場所、旅遊車船隊等進行行業管理;協助市旅遊局對旅遊飯店進行星級評定、複核和管理。
6、負責旅遊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國內旅遊、出國旅遊、出境旅遊、入境旅遊;協助市旅遊局進行城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重大促銷和旅遊節慶活動;指導轄區旅遊企業的市場開發工作和旅遊產品的開發;組織、指導旅遊企業參與國內外旅遊推介活動;指導開發旅遊新線路;負責旅遊對外交往和合作。
7、依法對轄區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旅遊園林安全工作。
8、指導旅遊、園林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並組織旅遊園林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園林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9、負責本局及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區屬園林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監理和質監工作,並組織驗收。
10、負責轄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全區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和城鄉綠化、轄區單位庭院、居住區綠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並組織達標評比。負責全區古樹名木的登記和保護工作。
11、負責轄區內樹木砍伐、移植和臨時佔用綠地的報批工作。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策建議;負責局系統新聞宣傳、法制工作;推進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對本部門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議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工作。
二、城市綠化管理處(城市綠化辦公室)
各類開發區園林綠化工作;對城區內公路和鐵路兩側林帶綠化進行業務督導和行業監督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城市社區、庭院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建成區內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佔用的審批工作;指導園林綠化學會、協會工作;承擔市城市綠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園廣場管理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遊樂園、專類園、濕地公園、廣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城區內公園、廣場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佔用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風景名勝區和生態景區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生態景區資源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園林花卉植物景觀營造和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
負責市財政投資建設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依照法律規定,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制定綠地系統及市級新建、擴建、改建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參與編製園林綠化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編製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製局系統年度城建投資計劃;負責項目的計劃管理和招投標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