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是指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以上者。過期妊娠全美髮生率占妊娠總數的5.5%(2011年),初產婦、既往有過期妊娠史、男性胎兒、孕婦肥胖等發生機會多。大多數病因不明,可能與雌孕激素比例失調、子宮收縮刺激反射減弱、胎兒畸形、遺傳等因素有關。主要表現為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還沒有分娩。已確診過期妊娠后可行催產或剖宮產終止妊娠。可合併或併發胎兒窘迫、羊水量減少、分娩困難及損傷等。可導致難產、胎兒缺氧等,使產婦和胎兒死亡率增高。合理的終止妊娠,及時治療可有效的改善預后。

就診科室


● 產科或婦產科

病因


● 導致過期妊娠的原因很多,與多種因素有關。
● 雌激素、孕激素比例失調
● ● 可抑制前列腺素及縮宮素的作用,導致無法啟動分娩。
● 子宮收縮刺激反射減弱
● ● 頭盆不稱時胎兒先露部不能與子宮下段及宮頸密切接觸,反射性子宮收縮減少。
● 胎兒畸形
● ● 如無腦兒垂體缺如,使雌激素形成減少。
● 遺傳因素
● ● 胎盤硫酸酶缺乏症是一種罕見的伴性隱性遺傳病,雌激素產生減少,難以啟動分娩。

癥狀


● 早孕反應開始出現時間、胎動開始出現時間以及早孕期婦科檢查發現的子宮大小,均有助於推算妊娠周數。
●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還沒有分娩,就可能是過期妊娠。

檢查


● 診斷過期妊娠主要依據超聲檢查、實驗室檢查、胎動計數及電子胎心監護。
● 超聲檢查
● ● 超聲檢查有兩個作用:一是確定妊娠周數的方法之一,二是判斷胎兒的安危狀況。
● 實驗室檢查
● ● 主要是為了根據妊娠早期血、尿hCG增高的時間,結合停經時間推算妊娠周數,以及檢測胎盤功能。
● 胎動計數及電子胎心監護
● ● 主要是為了判斷胎兒情況,具有輔助診斷作用。

診斷


● 過期妊娠主要依據臨床表現、超聲檢查、實驗室檢查和電子胎心監護確診的。
● 月經周期規則,達到或超過42周者為過期妊娠。
● 月經周期不規則,超過糾正預產期2周仍診斷為過期妊娠。
● 胎盤功能檢測:12小時胎動計數<10次,或胎動較前減少50%或24小時尿雌三醇<10mg,或雌三醇/肌酐比值<10,或下降50%為胎盤功能低下。短期內羊水減少者為胎盤功能低下。
● 胎兒宮內生長情況及安危:無應激試驗有反應提示胎兒無缺氧。生物物理評分≤6分為慢性缺氧。羊水渾濁有胎糞者考慮胎兒宮內窘迫。
● 妊娠42周或以上,胎盤存在較多纖維化或鈣化灶,或胎盤較大而綠染或黃染者。
● 新生兒呈“小老人”樣,皮膚綠染或黃染;或新生兒呈巨大兒,伴顱骨鈣化變硬而不易變形。

鑒別診斷


● 過期妊娠需與正常妊娠相鑒別。
● 這些疾病僅通過癥狀表現不易區分,需到醫院就診,請醫生檢查和診斷。
● 醫生會根據臨床經驗、超聲檢查、實驗室檢查和電子胎心監護等結果,排除癥狀相似的疾病及正常妊娠,作出診斷。

治療


● 在妊娠41周以後,即應考慮終止妊娠,盡量避免過期妊娠。終止妊娠的方式應根據胎兒安危狀況、胎兒大小、宮頸成熟度決定。
● 促宮頸成熟
● ● 在宮頸不成熟情況下直接引產,陰道分娩失敗率較高,反而增加剖宮產率。
● 引產術
● ● 宮頸成熟可行引產術,常用靜脈滴注縮宮素,誘發宮縮直至臨產。
● 產程處理
● ● 應鼓勵產婦左側卧位、吸氧,連續監測胎心、羊水性狀等,胎兒窘迫時應及時處理。
● 剖宮產術
● ● 胎盤功能減退、胎兒儲備能力下降時,剖宮產指征需適當放寬。

危害


● 過期妊娠可引起難產、胎兒缺氧等癥狀,使產婦和胎兒的死亡率升高。
● 可合併或併發胎兒窘迫、羊水量減少、分娩困難及損傷等。

預后


● 過期妊娠治療后的效果與胎兒安危狀況、胎兒大小、宮頸成熟度等因素有關。
● 過期產兒綜合征病情嚴重,預后不良,因而預防非常重要。
● 合理的終止妊娠,及時治療可有效的改善預后。

預防


● 預防過期妊娠的方法主要是正確計算預產期,防止過期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