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移植

骨移植

骨徠移植是指從病人身體的其他部位切取適合大小的骨頭,或者從骨庫取捐贈者的骨頭,植入到病變骨質缺損的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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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移植是指從病人身體的其他部位切取適合大小的骨頭,或者從骨庫取捐贈者的骨頭,植入到病變骨質缺損的的部位。
骨移植已被徠廣泛採用,但除了自體移植外,供者的骨細胞不能在受體內存活。然而,留下的死基質具有誘生骨的能力,它可刺激宿主的成骨細胞再集落在基質,併產生新骨,因而移植骨就像在建造的橋的腳手架,並可穩定缺損的骨直至新骨形成。大塊惡性骨腫瘤切除后,進行複合的同種骨和軟骨的移植得以重建,已實際應用於挽救那些將被截去的四肢。通過冷凍保存屍體的同種移植物可降低骨的免疫原性(在移植時已是死骨),並用甘油化方法可保持軟骨細胞的活力。移植后不採用免疫抑製劑。雖然這些病人可產生抗HLA抗體,早期的隨訪顯示無軟骨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