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清

景谷縣碧安鄉漫河村漫河二組原小組長

吳清,景谷縣碧安鄉漫河村漫河二組原小組長。

人物簡介


景谷縣碧安鄉漫河村漫河二組原小組長。

相關事件


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吳清在擔任漫河二組小組長期間,組織實施漫河一、二、三、四組2012年整鄉推進項目過程中,在確定道路建設施工方時,未召開村民大會確定,私下說服其餘三個村民小組長將項目交由陳某某實施,違反了議事決策機制。在施工前和完工後均未對承包建設道路進行實地測量,在施工方只鋪設600米且鄉級未組織初驗的情況下按合同簽訂的680米進行結算,多支付施工方80米道路工程款44469.60元。施工過程中,吳清從施工方處收受回扣5000元。2018年9月,非法出售烤煙被查獲。吳清涉及5起民事糾紛,因拒不履行法律義務,2019年1月被景谷縣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19年5月被司法拘留15日。2019年11月,吳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