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魚峰區法院副院長。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魚峰區法院公款旅遊案。2013年8月至9月,該院借外出考察學習之機,先後組織本院55名幹警到外地公款旅遊。其中,副院長
趙波借到太原考察學習之機,帶領19名幹警到大同五台山、
雲岡石窟及
承德避暑山莊等地旅遊;紀檢組長
周祖林借到吉林省樺甸市考察學習之機,帶領16名幹警到哈爾濱太陽島、吉林長白山、牡丹江鏡泊湖等地旅遊;副院長羅華借到昆明考察學習之機,帶領17名幹警到雲南西雙版納、
麗江等地旅遊,上述旅遊共計花費公款108326元。
案發後,趙波、周祖林、羅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人員退繳了全部旅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