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

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昱,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人物經歷


現為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人物事件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后經9次減刑,於2019年7月24日刑滿釋放。2020年3月14日15時許,郭文思在超市購物時,對提示其正確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實施侵害,致段某某受傷死亡。案發後,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嚴懲郭文思故意傷害行為,並對其多次減刑和改造成效等問題提出強烈質疑。
經查,郭文思先後在天河監獄、潮白監獄、清園監獄、延慶監獄、柳林監獄服刑,其違規減刑問題主要發生在潮白監獄、清園監獄。郭萬普(郭文思之父,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退休職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間,以直接或通過他人請託監獄系統、檢察院、法院相關工作人員,並給予款物的方式,謀求關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幫助郭文思快速減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職務犯罪事實。
郭萬普通過李楠(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銷售員)、王昱(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請託劉永清(時任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黨委委員、副分局長),先後多次給予現金,請劉永清對郭文思在減刑方面提供關照。劉永清遂向段炳川(時任清園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和陳偉(清園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打招呼,要求對郭文思予以關照。段炳川、陳偉分別向下屬打招呼后,接受李楠、王昱宴請。在申報減刑時,段炳川、陳偉參加監獄長會議,同意為郭文思違規申報減刑。
北京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劉永清、隋建軍、段炳川、陳偉、王乃聰、郭京霞、程麗霞、趙雙月,以及郭萬普、甘佳良、王曉、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將上述人員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