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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華
香港女演員
王美華,1956年1月29日出生於台灣省台北市,香港女演員、作家。畢業於香港無線電視藝員班。
1979年出演《她倆和他倆》正式進入演藝界;1994年出演《鍾馗嫁妹》后淡出娛樂圈。
2005年撰寫《不能和媽媽說的事》一書開始寫作生涯。代表作品《阿寶靚湯1》《阿寶靚湯2》《阿寶靚湯3》。
1974年與曾志偉成婚,婚後育有2個孩子。1977年二人離婚。
人物關係
1979年出演《她倆和他倆》正式進入演藝界。
1994年出演《鍾馗嫁妹》后淡出娛樂圈。曾參演多部香港經典電影,被傳媒冠以翻版張曼玉之稱號。
2005年和女兒曾寶儀共同撰寫了《不能和媽媽說的事》一書。隨後又出版了《阿寶靚湯1》《阿寶靚湯2》《阿寶靚湯3》等三本書,其中《阿寶靚湯1》在中國台灣地區創下了連續印刷15次的記錄。
名稱 |
不能和媽媽說的事 |
阿寶靚湯1 |
阿寶靚湯2 |
阿寶靚湯3 |
節目名稱 |
康熙藝人 |
資深女藝人爆笑體育課 |
他們的朋友多到不可思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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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都在這裡化妝的 |
該是見家長的時刻了 |
汪建民錯綜複雜愛情食物鏈 |
真心話轉盤第一彈 |
王美華18歲時成了曾志偉的第一任妻子,當時曾志偉也只有21歲。生活在一起3年,共同孕育了2個孩子后,最後他們選擇了分手。因為曾志偉曾有過“要生一個足球隊的孩子”的想法,王美華結婚後便不再從事原來發展很好的歌手職業,而是專心在家相夫教子,21歲時生完了第二個孩子。曾經的幸福夫妻,因為工作上的原因不得不經常隔離,曾志偉甚至新婚階段都接連三天不回家,而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兩人最終走到了婚姻的盡頭。王美華無法忍受曾志偉一心只求事業,而全然不顧家庭的態度,21歲時與曾志偉離婚。離婚後,兩人在處理雙方關係和兒女的教育方面都十分理智,從不在兒女面前說對方的壞話,而且依然是朋友。
王美華
母女情
曾寶儀與母親盡釋前嫌,曾寶儀自然非常開心。她坦言其實她們母女倆也是經過一番努力才達到如此融洽局面的:與媽媽重逢的時候,我已經長大了,有了自己的處世方式,母女之間也會有矛盾。她們這對明星母女檔。其實就跟尋常母女一樣,也會吵架鬧彆扭,也會試圖讓對方接受自己的想法,但她們也有著更特殊的母女關係——聚少離多,所以她們也漸漸開始理解對方,珍惜與對方相處的時間。後來,她們達成了一個共識,就是將心比心地去體諒對方,平等地看待對方。曾寶儀言:我不會因為她是我媽媽,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她應該做什麼,她也不會因為我是她女兒就總想管我。我們還會主動做一些讓對方開心的事。女兒曾寶儀聽到外界對母親的批評時,立即站出來為媽媽解圍:我設身處地去想過我媽媽當年的狀況,一個20出頭的離婚女子,帶著兩個小女兒在香港求生,該有多困難?我30歲都覺得沒辦法做個單親媽媽,既然這樣,那怎麼要求當年才20歲的媽媽做到呢?王美華也很有感觸的說:如果可以重新再選擇,我寧可去做乞丐,也絕不會離開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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