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澤楷

因“歷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處5年徒刑

汪澤楷,男,1894年8月生。湖南醴陵縣西鄉栗山壩(今為醴陵市栗山壩鎮)人。曾用名杜叔林、杜竹君、汪士楷、裸體。

1958年因“歷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處5年徒刑。1958年12月在湖北潛江勞改農場因病逝世(又一說1959年12月)。1979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判決,為其恢複名譽。

人物生平


教育經歷

1919年畢業於湖南省立第一中學。9月赴法勤工儉學,加入工學世界社。

工作經歷

1922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3年2月至12月任旅歐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執行委員會委員、學生運動委員會主任。
1923年入莫斯科東方大學學習。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同年11月至1924年10月任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旅莫地方執行委員會委員。
1924年回國,同年10月至1925年9月任中共安源地方執行委員會書記。1925年6月任中共豫陝區委委員,並在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政治部任職。
1926年3月至8月任中共豫陝區執行委員會書記。8月至12月任中共豫區執行委員會書記。同年12月至1927年2月任中共湖北區執行委員會委員、組織部主任。
1927年4月出席在武漢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8月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9月至1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組織部部長。同年11月至1928年6月任中共中央組織局組織科負責人。
1928年5月赴蘇聯莫斯科,出席6月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因追隨陳獨秀違反組織紀律,於1929年11月被開除黨籍。
1929年在上海以杜竹君筆名翻譯出版馬克思《哲學的貧困》等書。
1931年至1937年在北平、桂林等地高等學校任教。
抗日戰爭期間, 1939年至1942年先後任國民革命軍預備第二師(師長陳明仁)顧問、陸軍軍官學校第六分校教官。后在桂林漢民中學、廣西師範學院執教。1949年4月因支持學生運動被廣西南寧法院傳訊,遂辭職回湖南。
湖南和平解放后,曾任湖南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省政協委員、湖南大學圖書館館長。1951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1953年春任武漢中南財經學院教授、綜合資料室主任。

個人生活


健康狀況

1958年12月在湖北潛江勞改農場因病逝世(又一說1959年12月)。

人物事件


1958年因“歷史反革命罪”被捕,被判處5年徒刑。1979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判決,為其恢複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