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都水清吏司

工部都水清吏司

機構名。清代工部所屬四個清吏司之一。掌稽核、估銷河道、海塘、江防、溝渠、水利、橋樑、道路工程經費,以及各省修造戰船、渡船及其他各種船隻經費,並核銷河防官兵俸餉

目錄

正文


修制祭器、樂器,辦理冊、寶、詔書、敕書、印軸、玉牒櫃及各省印刷官書等;徵收船貨稅及一部分木稅(江蘇宿遷關,安徽蕪湖關,湖北荊關,吉林寧古塔、輝發、穆額)。各窖藏冰之收發等事宜,也歸該司稽核銷算。司內設郎中滿五人、漢一人,員外郎滿五人、漢一人,主事滿四人、漢二人,以及筆帖式等。下設都吏、河防、橋道、織造、櫃、雜六科及算房、火房等,分辦本司事務。附屬機構有皇差銷算處、冰窖、綵綢庫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