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

清算所

清算所是隨期貨交易的發展以及標準化期貨合同的出現而設立的清算結算結構。在期貨交易的發展中,清算所的創立完善了期貨交易制度。保障了期貨交易能在期貨交易所內順利進行,因此成為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核心。一旦期貨交易達成,交易雙方分別與清算所發生關係。清算所既是所有期貨合同的買方,也是所有期貨合同的賣方。

美國內戰之前,在缺乏中央銀行的情況下,諸如清算所之類的結構在紐約等大城市產生。這些機構由許多銀行共同發起設立,它將單個成員的資源集合起來,當有需要時為狀況良好的成員銀行提供存款擔保和現金借貸。清算所適度降低了區域性恐慌演變成系統性恐慌的概率。

清算所的分類


有些清算所是交易所的一個重要部門(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和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有些清算所則是在組織機構、財務體系、運行制度等方面獨立於交易所的機構(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
大部分的清算所都是各自獨立的機構,但也有幾個不同交易所共同使用一個清算機構的情況,如國際商品清算所(ICCH)負責清算大部分英國期貨交易所,市場間清算公司(The Intermartet Clearing Corp)則替紐約期貨交易所(NYFE)與費城交易所(PBOT)清算。

清算所的性質


和交易所一樣,清算所通常是個非營利性的會員組織。清算所的會員通常都是依附於交易所的會員,除了擁有交易所的一般會員席位外,還要通過比一般會員更嚴格的財務指標規定。所以,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為清算會員和非清算會員,非清算會員要通過清算會員進行清算,並支付一定的傭金費用。我國的期貨交易所有組織、監督期貨結算的職能,交易所下設結算部作為承擔期貨結算職責的機構。全球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整合的趨勢之一便是交易所和清算機構間日益增多的合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