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紐約
我愛紐約
“我愛紐約”(I Love NY) 是美國紐約州(New York State, 並不是New York City)的旅遊廣告詞和標誌。後來又被應用為紐約市的城標。I Love New York是1977年由梅頓·戈拉瑟創作的一個圖像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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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紐約
“9·11事件”后
作為一個著名的旅遊廣告詞和旅遊標誌,“我愛紐約”已經被印上了全世界各地的許多產品(如服飾、鞋帽和文具)。這個標誌已經超越了廣告的範疇,成為了一種流行的圖案,並且得到了非凡的效果。
1977年,帶有一顆紅心的I LOVE NY(我愛紐約)標誌出現后,從此這個標誌開始了與紐約的不解之緣。很多餐館、旅店、裝飾品店購買紐約城標的使用權,由此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城標還出現在紐約的各大宣傳活動中,甚至連宣傳手冊上都有這個標誌。
“9·11”事件之後,I LOVE NY被賦予更深的含義,“我從未如此深愛著紐約”,醒目的紅心左側出現了一小塊黑色,代表著被毀的世貿大廈,正是這個標誌,支持著廣大紐約市民。正是從那時開始,I LOVE NY成為美國大眾文化的一部分,它甚至還出現在了平時最常見的棉布T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