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徽

檢徽

檢徽全稱為“檢察官徽章”,基本圖案由盾牌、五顆五角星、長城和橄欖枝圖形構成。

歷史


起初,中國的檢徽曾經設計為兩把交叉的利劍。也許是因為容易讓人聯想到血腥與殘暴,後來就不再使用該標誌了。檢察官在執行公務時只好佩戴國徽,理由是檢察官是代表國家來依法行使檢察職權的。這樣做顯然沒能體現出檢察官的法律職業特色。
從歷史發展來看,大陸法系所創設的檢察官制,當初既未採取政府代言人的一般行政官模式,也未採納完全獨立自主的雙法官模式,因而,自始具有居間的雙重性質;從創設的目的來看,檢察官向來居於法官與警察、行政權與司法權兩者之間的中介樞紐。
現行的檢徽設計突出了代表國家利益的特徵,無論是對刑事案件的公訴,還是對民事行政條件的抗訴或提出檢察建議,均體現國家利益在司法領域代言人的象徵意義。同時,這一設計理念還契合了檢察機關承擔維護法律公正的客觀義務,即從刑事政策的角度對不起訴履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或者就起訴案件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議權。

說明


中國檢徽的基本圖案由盾牌、五顆五角星、長城和橄欖枝圖形構成。盾牌和五角星象徵著司法機關在國家法治建設中擔負著法律保障等重要職責;長城象徵著中國,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的國家屬性,也象徵著國家對司法工作順利開展的堅強保障力;橄欖枝代表著和諧,象徵司法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檢察官作為法律的守護人,既要追訴犯罪,更須保護被告人免於法官恣意及警察濫權,擔當國家權力雙重控制的任務;檢察官不是法官,但要監督法官裁判,共同追求客觀公正的裁判結果;檢察官也不是警察,但要以司法的屬性監督警察的偵查活動,確保偵查追訴活動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