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改居

撤銷行政村建制等的改革

撤村改居含義是指撤銷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區居委會的一項重大改革。

撤村改居是一項涉及基層組織建設、集體土地處置、集體資產處理、集體房產和村民住宅處理、村民農轉非、市政設施建設和管理、社保及群團組織關係理順等問題的系統工程。

基本介紹


撤村改居:是一項涉及基層組織建設(撤銷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區居委會)、集體土地處置(行政村建制撤銷后,農村集體土地原則上依法徵用,轉為國有)、集體資產處理(行政村建制撤銷后,村集體資產仍屬原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組織清產核資,界定村集體資產享受對象,進行股份制改革)、集體房產和村民住宅處理(村改居后,原屬村集體或農民經批准建造的集體用房或私房,在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土地后,准予房屋所有權登記,按規定發放房屋所有權證。但對各類違章建築,要依照政府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村民農轉非(村改居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村民就地農轉非手續,村民農轉非后,享有與市區居民同等待遇,並履行應盡義務)、市政設施建設和管理(道路、環衛、綠化以及用水用電管理)、社保及群團組織關係理順等問題的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