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黃連粉針劑

雙黃連粉針劑

雙黃連粉針劑,清熱解毒,輕宣透邪。用於風溫邪在肺衛或風熱閉肺證,證見發熱,微惡風寒或不惡寒,咳嗽氣促,咳痰色黃,咽紅腫痛等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急性扁桃腙炎、輕型肺炎見上述證候折。

成份


連翹、金銀花、黃芩。

性狀


本品為黃棕色粉末,有引濕性;味苦、澀。

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輕宣透邪。用於風溫邪在肺衛或風熱閉肺證,證見發熱,微惡風寒或不惡寒,咳嗽氣促,咳痰色黃,咽紅腫痛等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急性扁桃腙炎、輕型肺炎見上述證候折。

規格


每支600mg。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臨用前,先以適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釋。每次每公斤體重60mg,每日一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1.靜脈滴注過程中偶見輕微血管疼痛,減慢滴速后可消失。
2.皮膚反應:以蕁麻疹最多,少數出現花斑樣血斑。
3.藥物熱:高熱、寒戰。
4.血管神經性水腫;眼瞼開始充血、水腫,繼而擴展至鼻樑、鼻眼、口唇、喉部,聲嘶、喉喘鳴和呼吸困難。
5.過敏性休克:一般於注射后數秒至5分鐘內發生,先是局部瘙癢、皮疹,繼而心慌、胸悶、呼吸困難、血紺、血壓下降,很快出現意識喪失和肢體抽搞,個別出現呼吸、心跳驟停。
6.消化系統:噁心、嘔吐、胃腸不適、腸痙攣、腹瀉、黃疸等,一般為一過性,停葯或常規處理即可恢復。
7.循環系統:血管疼痛、血壓升高、房顫、短暫心跳過速,停葯后對症治療均能恢復。
8.神經系統:神志不清、頭暈、頭痛。
9.呼吸系統:咳嗽、哮喘。

禁忌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用藥前要認真詢問病人對本品的過敏史,對過敏體質者應注意監護,對高敏體質或對同類產品有嚴重過敏史者禁止使用。
2.咳喘病、嚴重血管神經性水腫、靜脈炎患者對本品有過敏史的、年老體弱者、心肺嚴重疾患者應避免使用。
3.使用本品時不應與其他藥品混用,最好單用。
4.不得超過劑量或濃度(建議靜脈滴注時藥液濃度不應超過1.2%)應用,尤其是兒童,要嚴格按體重計算用量。
5.靜脈滴注本品應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則。開始漓注時應為20滴/分鐘,15~20分鐘后,患者無不適,可改為40~60滴/分鐘,並注意監護病人有無不良反應發生。
6.本品與生理鹽水或5~10%葡萄糖溶液配伍時如出現渾濁或沉澱,請勿使用(本品的最佳配伍PH值為6~8)。
7.首次用藥應密切注意觀察,一旦出現皮疹、瘙癢、顏面充血,特別是出現心悸、胸悶、呼吸困難、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停葯,及時給予脫敏治療。
8、本品與氨基糖苷類(慶人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及大環內酯類(紅黴素、白黴素)、喹諾酮類等配伍時易產生渾濁或沉澱,請勿配伍使用。
【警告】
1.對高敏體質或對同類產品有嚴重過敏史者禁止使用。
2.咳喘病、嚴重血管性水腫、靜脈炎患者對本品有過敏史的、年老體弱者、心肺嚴重疾患者應避免使用。
3.不得超過劑量或濃度應用。
4.本品不應與其他藥品混用。
5.本品與氨基糖苷類(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鏈黴素)及大環內酯類(紅黴素、白黴素)等配伍時易產生渾濁或沉澱,請勿配伍使用。
6.本品在溶解過程中如出現混濁或沉澱,則禁止使用。
7.如出現皮疹,應立即停葯。

藥物相互作用


尚無本品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藥物過量


經動物實驗其結果顯示本品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具有解熱和抗炎效應。

貯藏


密封,避光,置陰涼乾燥處(不超過20℃)。

執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WS3 -183(Z-033)-98(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