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地夫拉菲亞
馬爾地夫拉菲亞
基本資料
馬爾地夫拉菲亞(Maldives Rufiyaa 原符號:M.R.R;MAL Rs 標準符號:MVR 通用符號:ރ)每盧非亞可兌換為100拉里(laari)。紙幣面額為1000、500、100、50、20和10拉非亞。硬幣面額為1和2拉非亞,還有50、25、10、5和1拉里。盧非亞兌換美元的匯率是固定的。大多數旅館和旅行賬單會以美元計算。如果你在度假村,所有附加費用(包括潛水費用)都會算在住宿費中,在離開之前付費即可。儘管美元更受歡迎,但度假村也會接受多種主要貨幣的現金、信用卡和旅行支票。
馬爾地夫貨幣單位原為盧比,與錫蘭盧比等值。二次大戰後官價為13.3333盧比等於1英鎊,3.30盧比等於1美元。1949年隨同英鎊貶值 30.4%,對美元貶值為4.7619盧比等於1美元。1967年11月18日英鎊貶值14.3%,11月21日馬爾地夫盧比平價改為14.2857盧比等於1英鎊。1971年12月18日美元貶值,馬爾地夫盧比改與美元掛鉤,對美元官方匯率升為4.37盧比等於1美元。1973年2月12日美元再次貶值,重新確定官方匯率為3.93盧比等於1美元,私人部門結匯通過自由市場辦理。1981年7月1日,馬爾地夫政府發行新貨幣馬爾地夫拉菲亞取代馬爾地夫盧比,並以1:1的比率收回舊貨幣。官方匯率為3.93拉菲亞等於1美元,適用於公共部門的交易,自由市場浮動匯率為7.55拉菲亞等於1美元,適用於私營部門交易。1982年1月25日,取消雙重匯率制度,實行管理浮動的有效匯率適用於所有交易。1985年7月1日,馬爾地夫拉菲亞釘住其主要貿易貨幣的一攬子加權數,訂出7.10拉菲亞等於1美元。從1987年3月1日開始,馬爾地夫貨幣局實行浮動匯率政策,匯價依據市場的供求關係來決定。
紙幣有:10、20、50、100、500拉菲亞等面額
鑄幣有:1、5、10、25、50拉列及1,2拉菲亞
1拉菲亞等於100拉列(Laari,簡寫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