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時期

歷史學名詞

徠是歷史學名詞,專指世界範圍內 5 至 15 世紀末的歷史,當時的世界是劃分為地區的世界,以自然經濟為主,世界還沒有聯為一體,所以世界中古史是按照若干文明地區(西歐羅馬天主教文明區,東歐希臘正教文明區,西亞北非阿拉伯——伊斯蘭教文明區,南亞、東南亞佛教印度教文明區,東亞儒學文明區)在歷史學上分別表述的,同時中古時期是信仰的時代,故基督教(天主教和東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儒教等宗教的社會政治作用和不同特點決定了當時世界的特點是劃分為相應的宗教文化圈。

簡介


在世界史概念里,中古史也可以稱為中世紀歷史,我們所說的西方的"中世紀"一概念就是從此而來。一般世界歷史的中世紀概念是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5世紀末新航路開闢之前這一段時期的歷史,而中國則相對應的是南北朝到明朝這一段時間的歷史。此詞一般指西方歷史,以下以西歐為例簡單介紹當時的時代特點。

封建制度


封君封臣制度

封君封臣制度是在土地分封過程中產生的。國王和大封建主都把一部分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們作為采邑分封給親信,封地者是封君,受封者是封臣。封臣效忠封君,在封君需要的時候,要無償地為封君服兵役、提供金錢等。封君對封臣也有義務,封君不能任意侵害封臣榮譽、人身和財產安全,當封臣受到外來攻擊時,封君必須提供保護。 
通過這樣層層分封土地形成了如同金字塔一樣的封建等級制度,如國王——公爵——伯爵——男爵——騎士等,封君與封臣的關係有著嚴格的等級性,而且權利、義務交織在一起,有一定的契約意義。被壓在金字塔下的是廣大的農民。

莊園制

莊園是一個微型社會,基本做到自給自足。莊園的主要工作是農業,同時也有手工業,有木匠、鐵匠,莊園自己釀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麵包師,總之,莊園生產了人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絕大部分產品對外只進行最簡單的物品交換。莊園里的人員分為領主和佃農。領主指莊園內的封建主,是土地的受封者。領主擁有莊園的經營權、行政權、司法權。莊園內的人民在政治上效忠其領主,在經濟上依附於領主,直接向領主繳租。

中古西歐的王權、城市與教會


王權

西羅馬帝國滅亡前後,日耳曼人在西歐建立了許多大小不同的王國,其中最為強大的是的法蘭克王國。法蘭克人是日耳曼人一支,4世紀起,法蘭克人越過萊茵河進入高盧,不斷擴張。法蘭克人雖然勇猛,但森林中長久的野人生活使他們異常野蠻。法蘭克人首領克洛維在教會及法蘭克人、羅馬人等支持下建立法蘭克王國。 
800年前後,查理一世期間,法蘭克王國的版圖擴展到今天的義大利北部、西班牙北部和德國西部的廣大地區,與
814年,查理曼去世,強盛一時的帝國很快走向分裂。843年,查理曼的三個孫子締結條約,將帝國一分為三,形成以後德意志、法蘭西和義大利三個國家的雛形。 
 中古後期,隨著社會環境的穩定,西歐各國王權不斷加強,英格蘭國王在與貴族鬥爭中強化王權。伊比利亞半島形成的國家有西班牙和葡萄牙。 

城市

在羅馬帝國奴隸制走向崩潰時,城市大多在動亂之中遭到嚴重破壞。在日耳曼人建立國家和封建制度形成的幾百年中,經濟落後,到處形成了閉塞的封建莊園。那時,工商業城市幾乎絕跡。直到十世紀以後,城市才在西歐興起。 
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領主領地上,因此,領主像控制莊園一樣,對城市居民任意徵稅,甚至要求居民像佃戶一樣履行義務。城市居民採取各種方式反抗,爭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
城市取得自治后,成為自由城市。在這樣的城市裡,市民是自由人,享有財產權,領主不得非法剝奪市民的財產,不得向市民任意徵稅。
他們只需向國王或領主交納定額賦稅就可以了,城市居民可以成立自己的市民議會,作為城市的最高權力機構,擁有制定政策、法令和鑄造貨幣權利,還可以通過選舉產生自己的市長和管理人員,行使行政、司法和財政大權,還可以組建保衛城市的武裝力量,甚至有權宣戰。 

教權

1世紀,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區,猶太人長期遭受苦難,渴望“救世主”的到來。傳道者宣傳說,耶穌就是“救世主”。“救世主”在希臘語中稱作“基督”,這種信仰耶穌基督的宗教後來被稱為“基督教”。 
基督教在羅國帝國時期曾受到壓制,392年,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將基督教正式定為羅馬國教,基督教取代多神信仰,成為帝國的官方宗教,後來又成為歐洲封建社會主要精神支柱。 
到了中古時期,基督教的勢力越來越大,教皇的權力甚至高於皇帝和國王之上。例如法蘭克王國建立初期,為了穩固自己的統治,克洛維皈依了基督教,承認羅馬教會在歐洲的重要地位。在他的推動下,整個法蘭克王國都信仰了基督教。查理時期,在800年的聖誕節,教皇在羅馬為查理舉行了加冕禮,稱查理為“羅馬人的皇帝”。當時眾人聚集羅馬聖彼得大教堂載歌載舞,歡慶佳節。儀錶堂堂、身材魁梧的查理大帝伴隨著莊重的音樂正在進行祈禱。就在此刻,教皇一邊將一頂皇冠戴在了查理大帝頭上,一邊高呼:“上帝為查理皇帝加冕,敬祝他萬壽無疆和永遠勝利!” 
中古西歐,以教皇為代表的教權體系與以國王為代表的王權體系同時存在於社會內部併發揮作用,它們之間既有對抗與制約,也存在合作與利用。王權期望教會能為自己的統治披上合法的外衣,強化王權。教會為了自身的發展和壯大,竭力與王室結為同盟,以獲得國家的大力扶植。中古前期,教權與王權的關係還是相對緩和、相互妥協的狀態。後期出現了皇權反對較全的事件,一般情況下,教會總能戰勝王權,例如卡諾莎之辱。 
基徠督教不僅控制著王權,也控制著歐洲人們的精神,整個西歐社會的居民幾乎都是基督教徒,他們從出生到死亡都要接受教會的指導。不管是在出生洗禮、結婚、懺悔、葬禮都離不開教會,教徒日常歡慶的節日也具有宗教意義。 

中古時期和中世紀的區別


區別1:時代不同,中世紀(約公元476年—公元1640年),中古時期是歷史學名詞,專指世界範圍內五到十五世紀末的歷史。
區別2:文化不同,中世紀是以發展資產階級革命為主,中古時期是以發展教會為主。
區別3:政權不同,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權來統治,中古世紀以宗教統治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