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旭

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

徠曹旭,男,漢族,1971年9月生,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天定律師事務所律師,“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律師志願者。

2017年7月24日,被評為德耀中華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人物事迹


2014年,陳賢報名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先後輾轉西藏、內蒙古、新疆等條件艱苦的邊疆地區,讓法治陽光照進少數民族同胞心中。在陳賢的感召下,丈夫曹旭也追隨妻子腳步參加志願服務,兩人成為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全國唯一一對“夫妻志願者”,用熱心奉獻彰顯律師職業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律師志願者陳賢、曹旭
律師志願者陳賢、曹旭
20徠14年,陳賢走進西藏昌都市卡若區,成為當地 第一個職業律師。惡劣的氣候環境、嚴重的高原反應、艱苦的生活條件沒有讓陳賢退縮。當陳賢辦理完第一個案件,拿到工傷賠償的藏族女孩緊緊抓住她的手激動得熱淚盈眶時,陳賢感受到發自心底的快樂。一年裡,陳賢辦結58件案件,是該地區上年度辦結案件總數的近3倍,為群眾直接挽回經濟損失100多萬元。隨著工作的深入,陳賢感受到邊疆少數民族同胞對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識的渴求。援助任務到期后,她主動向司法部申請留下來,組織上將她派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
陳賢的丈夫曹旭也是一名律師,兩人原本在老家經營一家律師事務所,有著可觀的經濟收入。陳賢援藏的一年間,曹旭感受到妻子對法律夢想的執著追求。2015年,曹旭在妻子的感召下,也報名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行動,被派往內蒙古烏海市海南區,他倆重新成了“夫妻檔”。夫妻倆雖同在內蒙古,卻相隔300多公里,輾轉7個小時才能相見。大雪封山時,兩人有時幾個月都見不上一面。在內蒙古的一年裡,陳賢共辦結85件案件,為當事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00多萬元。同年,曹旭辦理民事、刑事、勞動仲裁案件31件,挽回經濟損失60餘萬元。
隨著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他們愈發體會到,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法治陽光的普照。2016年,陳賢、曹旭申請繼續參加法律援助工作,同年又被一同派往新疆。陳賢堅定地說,只要社會需要,身體條件允許,會一直將這項事業進行下去。

人物榮譽


曹旭榮獲“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行動優秀律師、安徽省“最美人物”等稱號。
2016年11月,成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2016年12月,被評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2017年7月24日,被評為德耀中華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2017年11月,曹旭獲得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助人為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