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知覺
時間知覺
時間知覺,哲學名詞,是指對客觀現象延續性和順序性的感知。在人類社會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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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客觀現象延續性和順序性的感知。人總是通過某種量度時間的媒介來感知時間的。量度時間的媒介有外在標尺和內在標尺兩種,它們都可為人們提供關於時間的信息。外在標尺包括計時工具,如時鐘、日曆等;也包括宇宙環境的周期性變化,如太陽的升落、月亮的盈虧、晝夜的交替、季節的重複等等。內部標尺是機體內部的一些有節奏的生理過程和心理活動,如心跳、呼吸、消化及記憶表象的衰退等,神經細胞的某種狀態也可成為時間信號。人的節律性活動和生理過程基本上以24小時為一個周期,因此,可以把人的身體看成一個生活節奏鍾。
心理學家發現,用計時器測量出的時間與估計的時間不完全一致。人的時間知覺與活動內容、情緒、動機、態度有關。內容豐富而有趣的情境,使人覺得時間過得很快,而內容貧乏枯燥的事物,使人覺得時間過得很慢;積極的情緒使人覺得時間短,消極的情緒使人覺得時間長;期待的態度會使人覺得時間過得慢。一般來說,對持續時間越注意,就越覺得時間長;對於預期性的估計要比追溯性的估計時間顯得長些。一些實驗還表明,時間知覺明顯地依賴於刺激的物理性質和情境。例如,對較強的刺激覺得比不太強的刺激時間長,對分段的持續時間覺得比空白的持續時間長。例如,對一個斷續的音響,在一給定的時間裡聽到的斷續的次數越多,人們就越覺得這段時間長。對較長的時間間隔,往往估計不足;而對較短的時間間隔,則估計偏高。有關的材料還表明,時間知覺與刺激的編碼有關,刺激編碼越簡單,知覺到的持續時間也就越短。相等的時間間隔(40或80毫秒),空白間隔比填充音節的間隔顯得短。
到20世紀80年代為止,還沒有材料證明大腦存在著專門的計算時間的中樞。在皮層不同部位受到損害的情況下都可以見到時間知覺的破壞。在判斷時間間隔正確性方面,各感官是不同的。聽覺和觸覺對時間間隔的估計最準確。聽覺辨認時間間隔的最高限度是0.01秒,觸覺辨認的最高限度是0.025秒,視覺辨認的最高限度則是0.1~0.05秒。
時間知覺是在人類社會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時間感"是人的適應活動的非常重要的部分。由於年齡、生活經驗和職業訓練的不同,人與人之間在時間知覺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差異。某些職業活動的訓練會使人形成精確的“時間感”。例如,有經驗的運動員能準確地掌握動作的時間節奏,有經驗的教師能正確地估計一節課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