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解釋學
民法解釋學
本書內容分為三編,即沿革編、理論編和方法編。其邏輯思路,是由遠而近,由抽象而具體。在理論編先介紹一般方法論,再介紹一般解釋學,然後討論民法解釋學方法論。一般方法論所討論的,是對一切科學均適用的最基本的方法;一般解釋學則是人文科學所應適用的基本方法;民法解釋學方法論只是(民)法學領域所適用的方法。這一編是全書或民法解釋學的理論基礎,有的部分特別難懂。因此,作者建議,對從事法實務工作的讀者而言,不妨先重點閱讀第三編各章,以求掌握民法解釋適用的各種方法、技術。然後,再回過頭來閱讀第一編各章,以擴充自己關於民法解釋學的歷史知識;最後,如有興趣和可能,則閱讀第二編各章,以充實自己的基礎理論,以求能夠在科學理論指導之下從事民法解釋適用的實踐,能夠熟練、正確地運用民法解釋適用的各種方法和技術,避免恣意的解釋和方法之濫用。對從事民法教學、理論研究的讀者和民法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而言,最好是依照本書順序閱讀,自不待言。
梁慧星(1944~ ),四川青神人。著名民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研究》雜誌主編。《合同法》起草委員會組長、《物權法》《侵權法》《民法典》起草組核心成員。民法解釋學為一門實踐科學,20世紀中期以來日益受到重視,並從傳統民法學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學問領域。本書總結了關於法律解釋的各種方法,根據我國的民事實踐和法學發展狀況,廣泛探討了民法解釋適用的各種方法,對在校學生、法官或其他法律實踐者理解民法均具有重要意義。本書是我國大陸學者關於法學方法論的第一本專著,奠定了我國關於法學方法論研究的堅實基礎,並促進了我國民法學的精細化研究和科學化發展。本書使用的是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本。
第一編 民法解釋學的沿革
第一章 羅馬時期的民法解釋學
第二章 中世紀的民法解釋學
第三章 法國的民法解釋學
第四章 德國的民法解釋學
第五章 20世紀民法解釋學的新發展
第二編 民法解釋學的理論
第六章 一般方法論
第七章 一般解釋學
第八章 民法解釋學的科學性
第九章 民法解釋的客觀性
第十章 民法解釋學方法論基本問題
第三編 民法解釋學的方法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釋方法
第十二章 法律漏洞及其補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