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1973年6月,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前聯邦德國、日本、墨西哥、荷蘭、英國、美國的16個職業會計師團體,在英國倫敦成立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目前,其成員已發展到包括104個國家的143個會計職業組織。迄今為止,IASC已發布了39號國際會計準則,並公布了一系列"徵求意見稿"。經過IASC的努力,國際會計準則日益完善並得到各國會計界的支持與認可。本文通過對IASC組織模式的評價,分析其成功的主要原因。
根據IASC的章程,其基本戰略目標是:
第一,按照公眾利益,制訂和公布在編製財務報表時應遵循的同一會計準則,並促使其在世界範圍內被接受和執行。
第二,為改進和協調與財務報表的表述有關的會計準則和會計程序而努力。
*制定強有力的準則以滿足國際資本市場與國際工商業界的需求。
*制定並幫助實施會計準則,以滿足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對財務報告的需求。
*進一步提高國家會計要求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的兼容性。
由於特定時期的環境不同,IASC的戰略經歷了從模糊到較明確的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20世紀70年代
國際貿易和跨國公司的發展已是經濟全球化的集中體現,但資本市場的國際化尚不明顯。
許多人對國際會計準則是否能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接受和遵守持懷疑態度。
當時IASC的戰略是:與銀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國際經貿組織等聯繫和合作,協調各國現有的會計準則,但在國際會計準則的體系、國際會計準則與各國會計準則的關係、IASC的發展方向等戰略性問題上的思路仍不清晰。
20世紀80至90年代中期
各國的資本市場逐步開放,各國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對不同國家財務報告編製者和使用者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各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開始關注國際會計準則的發展,共產生了同IASC合作的意向,證券監管機構也開始重視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
此時,IASC將戰略調整為:引起更多的利益集團的注意,提高國際會計準則的地位,逐步形成規範現有會計實務的國際會計準則體系。
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
資本市場國際化浪潮空前高漲,同時亞洲金融危機的警鐘敲響了,風險的涉及範圍和影響也達到全球化,只有增強資本市場的透明度,風險才可能得到控制。
而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會計信息的質量。IASC立足於全球化的資本市場,旨在協調各國會計準則,增加會計信息可比性,這就適應了國際資本市場上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在這一發展的黃金時期,IASC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戰略:
①與各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進行直接、密切的聯繫和合作;
②建立從基礎準則到核心準則的國際會計準則體系;
③處理好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公認會計原則的關係;
④在將來取得證券委員會國際組織(IOSCO)對核心準則的承認,促進準則與實務的銜接,研究IT技術對會計的影響,解決新問題,完善現有準則。
IASC的組織機構設置如下:
理事會
成立於1973年,成員包括職業會計師團體,也包括其他利益集團。
理事會作為最高執行機構,負責批准國際會計準則和徵求意見稿的發布。
諮詢組
成立於1981年,包括代表報告編製者和使用者的國際性組織、證券交易所、證券監管機構的代表,以及來自發展研究機構、準則制定機構、政府間組織的代表或觀察員。
諮詢組主要是與理事會討論國際會計準則的技術性問題、工作計劃和IASC的戰略,直接影響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
顧問委員會
成立於1995年,集中了來自會計職業界、企業界、其他財務報告使用者團體的高素質精英。
主要負責:
①複核評價理事會的戰略和規劃是否滿足IASC成員的要求;
②每年向理事會報告實現目標的運作過程的有效性;
③促進會計職業團體、企業界、其他各集團參與IASC並接受國際會計準則;
④審閱IASC的預算和財務報告。
戰略工作組
1997年成立,負責研究1ASC在完成核心準則以後的戰略和組織結構、IASC的運作程序、與各國會計準則制定者的關係、以及IASC的教育培訓和資金籌集。
常設解釋委員會
1998年成立,包括不同國家財務報告使用者、編製者、審計者的代表,來自理事會的聯絡員,來自IOSCO和原歐洲共同體的觀察員。常設解釋委員會相當於各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下設立的"緊急問題工作小組",處理運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出現的問題,同時該委員會將公布一系列解釋公告,來指導國際會計準則與實務的結合。
回報是檢驗各要素之間協調性的最好辦法。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人們對國際會計準則批評的較多,認可的較少,批評意見主要集中在國際會計準則中對會計實務給了太多的選擇餘地,損害了會計報告的可比性,不利於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IASC戰略的調整,國際會計準則所得到的肯定主要表現在:
①很多國家和地區(如澳大利亞、南非、新加坡、北歐國家)的會計準則正積極地向國際會計準則靠攏,而歐盟也明確表示將國際會計準則作為協調其成員國間會計準則差異的基礎。
②國際會計準則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的認可。
有500多家世界級大公司開始採用國際會計準則,許多證券市場(如香港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等)允許外國上市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會計報表,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也開始允許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按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表。
IASC在制定、發布國際會計準則時,採用了一套較完整的程序,稱為"充分程序",大致如下:建議新項目一→列入計劃內一→研究資料、撰寫大綱一→公布規劃草案一→提交最終草案一→發布徵求意見稿一→通過國際會計準則草案一→公布國際會計準則。
隨著戰略的轉變,IASC有關準則制定的程序也發生了改變:開始選定的利益集團範圍很窄,主要是會計團體、銀行、國際經貿組織;準則制定中有關草案、籌劃委員會的議事內容,草案的批准、對徵求意見稿的返回意見稿均不對外公開。
從第32號徵求意見稿開始,IASC引入了新的談判與反饋程序,主要是參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採用的程序,向大範圍的公眾利益集團徵求意見,對外公開徵求意見稿,召開聽證會,對徵求意見稿返回意見的期限進行明確的規定,及時反映修改徵求意見稿的進展情況,在最後形成準則時有詳細的文檔說明理事會成員對準則的意見。
從內部的、小範圍的運作到對外公開的、大範圍的準則制定和反饋,體現了IASC為了配合其戰略實施、為公眾利益服務的主旨,而主動吸引多個利益相關集團加入準則制定或通過返回意見的方式影響準則的制定,以反映其利益要求,這也就贏得了它們對國際會計準則的認可和支持。
人員是組織的重要資源。由於戰略的指導,IASC的人員構成從單一職業會計師團體擴展到包容了會計職業和非會計職業在內的社會各界人士。這使得IASC中有更多不同背景、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從多元角度對會計準則的制定、修改、完善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