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達善

吳達善

第二十八任雲貴總督。

人物簡介


吳達善(?—1771)瓜爾佳氏,字雨民,滿洲正紅旗人,清朝大臣,陝西駐防。乾隆元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擢至工部侍郎、鑲紅旗滿洲副都統。二十年,授甘肅巡撫。赴巴里坤督理軍需,以勞賜孔雀翎。二十二年,疏言:“軍糧自肅州運哈密至軍,石需費十二、三兩。凱旋官兵口糧制衣履,請改二成本色,八成折價。既得隨時支用,亦可稍省運費。”從之。加太子少保。
二十四年,代黃廷桂為陝甘總督,尋復以命楊應琚,改總督銜管巡撫事。奏言:“寧夏橫城堡河漲城圮。相度水勢,分別添築草壩,俾大溜北注,化險為平。”旋以總督銜調河南巡撫。奏改延津、封丘、胙城、滎澤、盧氏、靈寶諸縣營制,議行。授雲貴總督。二十七年,奏言:“雲南、貴州各鎮協營每兵千設藤牌兵百,少不適用。請以七成改習鳥槍,三成改習弓箭。”從之。尋兼署雲南巡撫。二十九年,奏改都勻、銅仁二協營制。調湖廣總督,兼署湖北巡撫。巴陵民熊正朝偽稱縣人巡撫方顯子,居省城與紳士交結,乘間盜竊,捕得寘諸法。
三十一年,調陝甘總督,奏言:“木壘地廣土沃。請將招集戶民編里分甲,里選里長,百戶選渠長,鄉約保正。訟獄,守備審理;命盜案,守備驗訊。巴里坤同知審解。”從之。三十三年,復調湖廣總督,兼署荊州將軍。命赴貴州,偕內閣學士富察善、侍郎錢維城按巡撫良卿、按察使高積營私骫法,論如律。三十五年,兼署湖南巡撫。三十六年,復調陝甘總督,值土爾扈特部內附,上命分賚羊及皮衣。吳達善料理周妥,上嘉其能。以病乞解任。尋卒,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賜祭葬,謚勤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