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錦福

顏錦福

顏錦福,台灣省嘉義市人。台灣地區政治家。歷任省立台中女中,省立板橋高中與北一女中的物理教師,之後從商,出任眾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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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錦福自稱由於“二二八事件”自小便擁有甚強的“台灣意識”,於嘉義中學畢業后,考取“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物理系;但由於與蘇東啟認識,在蘇東啟事件中被以“知情不報”的罪名判刑兩年。
顏錦福在師大畢業后,歷任省立台中女中,省立板橋高中與北一女中的物理教師,之後從商,出任眾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美麗島事件”后從政,並且於1981年參選第四屆台北市議員,未能當選;1985年當選第五屆台北市議員,並且於1989年連任。
顏錦福後來擔任黨外公職人員政策會第三屆會長,後來又成為民進黨的發起人;1992年,顏錦福參選第二屆“立法委員”當選,之後又於1995年、1998年與2001年獲得連任。而顏錦福也曾經於1998年參選民進黨主席一職,但最後退出選舉。2004年,顏錦福以民進黨“立法委員”黨內初選賄選嚴重為由,退出“立法委員”黨內初選而不再競選“立委”連任。同年年底顏錦福獲得“監察委員”提名。
顏錦福的女兒顏聖冠為第八屆、第九屆台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