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制

五天工作制

五天工作制是工作日的一種制度,規定隔五天休息兩天。

制度簡介


上世紀80年代,我國還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國家科委中國科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平因為工作關係經常到國外出差,他發現聯合國每周工作四天半,歐洲、亞洲和北美的很多國家也都實行每周五天甚至四天半的工作制度,工時大都不超過40小時。與短工時相應的是高效率和低能耗及旅遊、教育等第三產業的大發展,這讓他印象很深。

制定背景


回國后,胡平向時任國家科委主任宋健彙報:“我們國家也實行五天工作制多好。”宋健予以肯定,表示研究中心可以進行研究,看我國當時是否有條件實行五天工作制。但也有人覺得胡平的想法是異想天開,說“七天都干不完,你還五天!”
胡平理解反對意見的由來。當時,我國企事業單位工作加班加點十分普遍,生產力水平不高,似乎只有靠延長勞動時間來彌補效率的不足。但工作時間並未有效利用:遲到早退、上班時間看報紙、織毛衣、溜出去買菜、接孩子都是常事。曾任武漢柴油機廠廠長的德國專家格里西指出,德國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6小時,中國每周工作48小時,表面上看多了12小時,可實際的勞動時間與德國工人幾乎一樣。
看來我國有縮短工時的基礎。研究中心在1986年開始著手研究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項目分為21個子課題,研究的內容包括發達國家短工時的效率、能效比,帶來的衝擊和已有的經驗;我國工作時間的利用程度;人們對縮短工時的心理接受度;學校、醫院等公共福利事業該如何應對;地區、企事業單位的不同情況;第三產業市場承接力等等。
據調查,當時我國大部分企業的有效工作時間只佔制度工時的40%—60%。80%以上的人在每周“增加一天工資”和“不增工資,增加一天休息”之間選擇了後者。

歷史沿革


1987年底,課題組完成了總體報告和21個分項報告,得出了“我國具有縮短工時,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條件”的結論,建議國家立即制定有關方案逐步推行,力爭在2000年以前全面實行五天工作制。
胡平決定讓研究成果來個“軟著陸”,不做任何宣傳,先在自己單位試一試,周六兩人值班,其餘研究室有馬上能聯繫上的人。這樣,小範圍的五天工作制實驗悄悄開始了。
宋健對此專門批示:我們應該開展這項研究。我們的軟科學研究就是應該做超前性的工作,為決策部門做準備,把水燒開,用時才能提來。不要怕今天沒人喝。
1990年底,現任中國軟科學學會副理事長的孔德涌任研究中心主任,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更加深入細緻,並開始向國家建議。
1994年3月,我國試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25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簽署國務院第174號令,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決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實行5天工作制,即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