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學芳

杜學芳

杜學芳,女,漢族,1949年2月生,河北大城人,197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3月參加工作,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

履歷


杜學芳
杜學芳
1969.03——1972.11 吉林省鎮賚縣套保公社插隊知青;
1972.11——1973.06 共青團吉林省鎮賚縣委副書記;
1973.06——1974.10 吉林省白城地區婦聯副主任;
1974.10——1975.04 吉林省大安縣革委會副主任;
1975.04——1979.09 吉林省大安縣委副書記、縣革委會副主任;
1979.09——1984.02 共青團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青聯副主席;
1984.02——1986.01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期間:1980.07—1985.06吉林省教育學院中文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86.01——1991.02 中共長春市委副書記;
1991.02——1996.06 吉林省婦聯主任(主席)、黨組書記;
1996.06——1997.08 吉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正廳級);
1997.08——1997.09 吉林省委組織部部長;
1997.09——2001.06 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1.06——2001.07 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長春市委書記;
2001.07——2004.12 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
2004.12——2006.12 吉林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12——2007.10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2007.10—— 中央紀委常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7年10月十六屆七中全會遞補為中央委員);
中共十七大當選中央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

論述


2006年8月23日上午,省紀委監察廳召開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會議。會議學習傳達了全國監察廳(局)長會議、全國省區市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工作彙報會議、華北東北地區紀檢監察工作研討會議精神,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杜學芳就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這三個會議精神,深入抓好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
杜學芳指出,要把握實質,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紀委、監察部會議精神上來。要牢固樹立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服務和保障這一重要指導思想,全面把握反腐倡廉戰略方針,始終堅持把維護群眾利益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刻領會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要求。
杜學芳強調,要明確重點,務求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取得實效。一是要履行職能,監督推動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二是要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在重點工作上取得突破。三是要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圍繞上學難、看病貴、食品藥品安全、環境污染、安全生產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專項治理力度。四是要堅決查辦違紀案件。要針對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工作中資金投入大、項目多的情況,查處有關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圍繞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促進科學發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在治理整頓土地市場和環保專項行動中查辦案件;集中查辦一批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典型案件。五是繼續抓好軟環境建設。要繼續深入開展民主評議軟環境和政行風工作。要加大涉軟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要繼續加強對全省重大建設項目的跟蹤督辦,加強對外商企業投資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問題,促進工作落實。六是監督保證地方黨委換屆工作順利進行。堅決遏制和狠剎不正之風,防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的發生。對違規違紀問題要堅決糾正,對典型案件要及時查處。
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省委有關部門領導和負責同志,各市州紀委書記、監察局長,省直各紀檢監察機構、省委巡視機構負責同志、省紀委監察廳機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