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業
佛教用語
佛教又把業分為共業和不共業,共業之中又包含不同的個業。共業和不共業,主要是根據它的結果來說明的。由共同感受到的生活環境,如大家都生活同一地區,一樣的天時,一樣的空氣污染,當刮颱風時,大家都一樣的遭殃,這即是共業。無論共業與不共業,若是人為所感,則包含兩種冤者:一是誤入牽連其中為冤者;二是非自身因果為冤者。若自然現象所感,則唯誤入牽連其中為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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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業和不共業(濟群法師講述)
不共業,它是自己造的,與別人沒有關係的行為。業力有共業和不共業,由共同的業力招感共同的果報,由不同的業力招感個別的果報,共業之中又包含不同的個業。共業取決於共同的行為,或者叫相似的行為,或是利益相關的行為。
譬如同在殺豬場工作,不是說每一個人都殺豬,有的人殺豬,有的人是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為,但是殺豬的罪業,肯定與其沒有關係,其實,其也有一份。為什麼呢?因為,其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動,但是每月開工資的時候,其也照樣拿一份。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其也要承擔一份。其只要參與了殺豬場的工作,得到了共同的利益,將來感受業力的時候,其是逃脫不了的;有的人在烤鴨館或燒雞店工作,他也可能沒有直接參與烤鴨燒雞的具體工作,但由於他參與了烤鴨店或燒雞店的工作,在領工資發獎金時他也得到一份,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他也肯定有一份。又比如說,你參加了一個詐騙集團,雖然你沒有直接參與詐騙活動,但是詐騙集團也給你了一份利益,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你照樣有一份。大家共同生活的環境,譬如說交通混亂,喧鬧不堪,社會不安定,這都是共業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