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原省委

中共平原省委

中共中央華北局領導的管轄聊城、菏澤、湖西、新鄉、安陽、濮陽六個專區、58個縣(平原省建制撤銷時減為56個縣)和新鄉、安陽兩個省轄市工作的部門。1949年8月,經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按照新的平原省建制,中共平原省委成立,直屬中共中央華北局領導。潘復生任書記。機關駐新鄉市。1950年7月,根據中央決定,吳德任書記。1952年1月,根據中央決定,潘復生任第一書記。11月,平原省委撤銷。